據日本媒體10月17日報道,6年前,日本一名19歲自衛官因飽受隊中其他士兵欺凌而在駐地自殺,該士兵家屬隨后將日本政府告上法庭。近日,法院判決政府需向死者家屬賠償220萬日元(約合人民幣13.6萬元)。
報道稱,死者父母認為,兒子是因為受到了其他自衛官的欺凌而自殺,政府沒有保護好自衛隊員,因此要求賠償損失。受理訴訟的前橋地方法院雖然不認為暴行和自殺有因果關系,但還是做出判決,政府需要支付220萬日元的賠償費。
2007年11月,日本陸上自衛隊朝霞駐地內,一名當時19歲的男自衛官在駐地內自殺身亡。其父母隨后向前橋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國家賠償約9440萬日元。審判長大野和明宣判時說“即使考慮到欺凌的次數及內容,也無法斷定欺凌和自殺之間有因果關系”,但是,因為欺凌給死者帶來了精神痛苦,因此判令政府支付220萬日元的精神損失費。日本政府相關部門表示:“我們將慎重討論判決內容,做出適當應對。”
(來源:中國日報網 信蓮 編輯:劉世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