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新世界七大奇跡”的態度
葛劍雄 復旦大學教授
“新世界七大奇跡”的評選過程中,不止一家媒體對我進行采訪,報刊和網絡上已做過報道。但有些話記者整理得不大全面,難免引起誤解或曲解。另外,聽說主辦者又要續評“七大自然奇跡”,國內已有響應者,長城也將高調慶祝當選“新七大奇跡”,所以我想還有將自己的意見寫明白的必要。
我的確說過不要太當一回事,但這并不是要貶低這件事,而是希望大家恰如其分地對待它。世界上任何提名、選舉、評比、獎勵,都是在一定范圍中產生作用和意義的。當初的“七大奇跡”是個人定的,要是沒有得到世人廣泛同意,它就只是個人意見。同樣,即使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評定的,如果得不到世界上大多數人的認同,那也只能代表這個機構。前年網上評“十大國學大師”,我也發表過這樣的意見——他們應該被稱為“投票人心目中的十大國學大師”,而不能代表其他人,除非以后得到了其他人的認同。這種認同是自愿的,水到渠成,而不能強加。專家學者、權威機構的評選結果固然不能強加于民間草根,民間草根的意見也不能強求別人接受,一部分人的意見更不能迫使另一部分人認可。
其實,世界上這類評選多得很,幾乎隨時在進行。要是都當一回事,恐怕會應付不迭,還會自尋煩惱,因為評選的項目千奇百怪,結果也會啼笑皆非。
所以我認為,這次評選的結果并非沒有意義,而是看我們如何運用。要說對我們保護長城、宣傳長城有什么用,就得了解究竟有多少人投了長城一票,是哪些人?其中中國人多少,外國人多少?年齡、職業、階層等如何分布?不同的結果,意義完全不同。譬如說,如果絕大多數票是國人投的,就不必強調什么國際意義,最多看成是國人響應長城學會的號召的一次愛長城實踐,一種對外宣傳,一種自娛自樂。如果多數或相當一部分票是外國人投的,或者集中在某國、某洲,說明長城在該地的影響,不妨調查分析一下原因,以便作為今后對外宣傳的借鑒。
但到現在我還沒有見到這個結果,不知長城學會舉辦的慶祝活動中會不會公布。有人說主辦方不會公布,甚至說會保密。要真是如此,誰還會相信這樣的結果?那倒真的只會留下笑柄了。
至于主辦者是否謀利,則是另一回事,不能作為結果是否有意義的判別標準。商業性的評選也可以產生有影響的、公正的結果,而公益性的、非營利的評選未必都能做到公正合理。像“新七大奇跡”的投票是自愿的,收費也是明碼標價的,如果主辦者能賺錢,只能說明他經營有方。但不能允許欺詐,活動結束后要通過有公信力的審計機構公布收支,兌現事先作出的資助保護經費的承諾。
記得長城學會的負責人曾用能獲得保護經費作為動員國人投票的理由,但最近又說有沒有經費不是主要的,那未免太慷慨了。須知這不是主辦方的恩賜或友好,而是投票者應得的權利,也是主辦者必須履行的義務,該拿的錢一分也不能少。
我勸國內有意參加“新七大自然奇跡”評選的單位且慢表態,看一看主辦者能否公布財務報告,能否兌現資助保護經費的承諾。否則,還不如將申報經費留著用于自我保護,或者通過其他途徑擴大影響。
至于一百年后、一千年后,長城能否被承認為“世界奇跡”,既要看國人如何努力,也要看世界如何變化,與這次評選不會有什么關系。
來源: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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