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教授被指機場插隊未果腳踢他人
原告黃小姐在天涯社區帖子里反映當時被告踢人的過程。 時報記者 巢曉 攝
“他企圖兩次插隊未成功后兇相畢露,竟對我踢了一腳。”終咽不下心中惡氣的黃小姐一紙訴狀將自稱原華×大學的副教授劉某告上法庭。昨日上午,該起“插隊踢人”官司在白云區法院開庭,在法官試圖為雙方進行調解時,黃小姐表示除非對方登報道歉才肯接受調解。
教授被指機場插隊踢人
去年11月13日,一位署名“和諧社會才是正道”的網友在天涯論壇上發布了一篇題為“華×大學教授在機場打人事件”的網文。文中表示,11月12日下午在廣州白云機場辦理登機手續時,一男子在企圖兩次插隊未成后兇相畢露,對其中一名女子踢了一腳,事后該女子報警,而該男子則躲到廁所,隨后被警察帶走。該網友表示,踢人男子為原華×大學一副教授。并表示如果事情得不到公正處理,將公布該教授的一切情況。“作為一個教授,一個老師,給學生究竟起了一個怎樣的榜樣?”
記者聯系上了發帖者黃小姐。黃小姐表示,事后她多次要求踢她的男子道歉,但都被拒絕。“在派出所他還說同意警察罰錢,但堅決拒絕道歉。”
難咽惡氣告上法庭
記者在廣州白云國際機場公安局行政處罰書上看到:旅客黃某在白云國家機場辦理登機手續時,與旅客劉某因排隊發生糾紛,劉某踢了黃某一腳。決定對劉某處罰300元。
由于多次要求該男子道歉,一直被拒絕,黃小姐覺得難以咽下這口氣,于去年底委托律師向法院遞交了訴狀。“我今年只有30出頭兒,卻已經是一個公司的老總。作為一名事業有成的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我被人如此奚落,感到在同事、下屬和客戶面前實在是面上無光、威信掃地,這件事我現在一想起來就感到傷自尊、氣憤難平。他的態度非常惡劣,直到現在還拒不認錯不道歉,所以我只好告上法庭。”
黃女士細數了一下她的損失,事發當天,她不得不誤機誤工,因此已經丟掉了第二天與約好的重要客戶進行業務洽談的機會,導致公司損失嚴重。“機票由于不可以簽改退,機票款也蒙受損失。事后又不得不多次請假到機場公安,由于機場路遠而發生誤工損事,加上律師費用2500元和精神損害賠償5000元,我索賠共計10758元。”
事主要求登報道歉
在昨天的庭審上,被告代理律師稱雙方只是發生了推攘,劉某并未踢人。法官表示事情不大,希望雙方調解。被告律師也稱,劉某曾是大學教授,雖然已經辭職,但仍在做一些科研項目;而黃小姐也是白領,雙方都是有素質有身份的人,他愿意代表劉某道歉,化解恩怨。
黃小姐表示不愿意接受“代理的道歉。”她稱劉某的態度一直惡劣,她不在乎錢,一定要劉某登報道歉。而劉某的代理律師則表示,他最多只能盡力說服劉某當面道歉,但是登報道歉肯定是不可能的。由于雙方僵持不下,法官只好擇日宣判。
-庭審焦點
踢人還是雙方推攘成爭議焦點
昨天上午,此案在白云區法院開庭審理。被告劉某委托了代理律師出庭,本人并沒有來。
踢還是推成爭議焦點
據庭后劉某的委托律師表示,劉某早在兩年前已經從華×大學辭職,現在外從事科研項目。在庭上當事雙方就劉某是否踢了人產生了爭議,黃小姐堅稱當時劉某踢到她的腿上,又險些將箱子踢翻。對此有公安機關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為證。
而劉某的代理律師則稱,雙方只是發生了推攘,劉某并未踢人。當時的情況是,黃小姐罵劉某“你是不是男人。”劉某情緒激動順勢推開黃小姐后就去了洗手間,出來時發現黃小姐還守在門口謾罵,由于劉某急于前往上海辦事,便配合警方做完筆錄后走了。
證人指證稱也被罵
為了證明劉某曾踢人,黃小姐請出了一名在場的目擊證人唐小姐,唐小姐稱當日她也在排隊替表妹等候領取登機牌,并且排在了黃小姐的前面,劉某則一個箭步插在了她的前面,“我當時輕聲提醒他,先生,我們在排隊。劉某卻稱他也是在排隊,我們產生了爭執,期間他還揮起拳頭威脅我。”
在法庭上,唐小姐證明劉某曾經踢到黃小姐腿上,她實在看不過,便陪同黃小姐一同報警并做了筆錄作證。(記者 閻曉光 黃超)
來源:信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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