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鄭州大學法學院沈開舉教授申請到了一個“特殊”的博士招生指標,這個“特殊博導”的特殊之處就在于,他將從自己的科研經費中拿出7.2萬元為其招收的這名優秀博士生提供全額獎學金,其中包括4萬元的四年學業獎學金和3.2萬元助研獎學金。
實行導師負責制和資助制,在研究生培養和從事科學研究中,不僅充分調動導師的主導作用,而且充分發揮研究生生力軍這支隊伍的能量——這正是鄭州大學強力推進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中的一項重要舉措。
鄭州大學校長申長雨說:“研究生是科研的生力軍,是導師重要的科研助手,導師有責任和義務為研究生提供較好的科研條件。所以,我們學校此次推行由導師全額資助或部分資助學生的辦法,目的就是要讓導師明確權責利,更好地指導學生搞科研?!睋?,這項改革今年先在博士招生中推行,明年將在碩士招生中展開。
要讓導師有能力資助學生,前提肯定是導師要有科研項目和科研經費。但是,從事文科類學科、基礎類學科和新興學科的研究生導師,申請科研課題和科研經費很難,有的研究項目又沒有太多經費,有的研究又不需要太多經費,那么,這些教師就不能招生了嗎?
對此,鄭州大學研究生部主任王宗敏解釋說:“我們鼓勵經費多的導師全額資助研究生,少數經費少或因其他特殊原因無經費來源的導師,可以通過申請學校設立的研究生教育支持基金解決需導師出資部分的經費。導師要想招生,原則上必須有科研項目和經費。若實在沒有項目,學校也會采取導師組的培養模式,讓無項目或經費不足的導師與有項目有經費的導師組成導師組,共同完成科研和研究生培養工作?!?/p>
在全面推行博導資助制和負責制的基礎上,上周,鄭州大學第一次拿出5個全額資助的博士生招生指標,在全校范圍內公開競聘“特殊博導”。在30多名教師的申報中,中標的5名導師將在每年的招生計劃外,招收一名綜合素質高和科研能力較強的博士生,由導師全額資助,同時向導師全部負責。
前面提到的沈開舉教授便是中標的“特殊博導”中的一名,他申請到了國家社科基金、司法部、中國法學會以及與國外合作的多個項目。他說:“導師搞科研,靠一人肯定是不行的,導師資助學生,為學生負責,更有利于高效地開展科研工作,更有利于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
鄭州大學黨委書記鄭永扣教授告訴記者,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是一項系統工程,不僅涉及研究生獎助辦法、招生制度、培養模式的改革,而且涉及學校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科研經費管理的改革,是高校內部體制改革向深層次推進的突破口。(記者 韓俊杰 實習生 霍文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