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福州 > 經濟新聞
![]() |
“營業稅新規”出臺后 榕城二手房交易頻現糾紛 2011-02-21 09:45
業內人士給記者算了一筆賬,以一套滿2年未滿5年、原價80萬現價100萬的非普通住宅房源為例,之前轉讓的營業稅為差額征收,即20萬×5.55%=1.11萬,而營業稅新規出臺后,則需要繳納100萬×5.55%=5.55萬,一套房子要多出4.44萬的額外費用。 金山一家房產中介公司負責人陳經理向記者介紹,一套二手房多出數萬元的額外費用,不少中介公司都不愿意承擔這筆費用,“一旦承擔了,這筆買賣不但賺不到錢,還要倒貼錢”。于是,中介要么故意拖延過戶時間,要么干脆將費用轉嫁到購房者身上,由此導致不少二手房交易糾紛。 福建名仕律師事務所池律師也透露,新規出臺至今,該律師事務所也接到了好幾例因營業稅全額征收產生糾紛的案件。 律師:最好的辦法是協商 新增的營業稅到底應該由誰出?有關律師建議,一般遇到這種情況,只有協商,希望能找到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協商不成功的話只能解約,至于造成的損失則由毀約的一方承擔。 福建名仕律師事務所池律師表示,首先要看合同文件上的約定(包括風險承擔約定),約定哪方出就是哪方出。如果合同上沒有任何約定,則是由法定納稅主體承擔。他建議,在沒有明確由誰承擔責任的情況下,最好的方法是協商,任何一方都不要輕易地解除合同或通知對方解除合同,應向律師咨詢后,再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通過對方解除合同,否則可能被對方反訴違約,要承擔一筆不菲的違約金或損失定金。至于中介違約一事,如果消費者有證據證明,可向有關部門投訴,先走行政處罰途徑。 福建義通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文德的看法也大致相同。在他看來,國家政策屬于不可抗力,是合同當事人無法預見、無法預防、無法避免和無法控制的事件,發生類似的事件時,最好的解決辦法是雙方協商。 來源:福州新聞網 編輯:唐智 |
|
|||
|
客服電話:010-84883300 給中國日報網提意見:webeditor@chinadaily.com.cn
|
|
版權保護:本網登載的內容(包括文字、圖片、多媒體資訊等)版權屬中國日報網獨家所有,
未經中國日報網事先協議授權,禁止轉載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