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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強溝通協作,形成世博商標保護工作的合力
(一) 加強與社會公眾的溝通宣傳
充分結合“4?26保護知識產權宣傳周”等活動,大力開展社會宣傳活動。通過發放印有世博會標志清單的宣傳手冊、曝光世博商標侵權典型案件等方式,廣泛宣傳世博商標知識,擴大對世博商標的知曉率,積極倡導“不制假、不售假、不存假、不買假”的社會風氣。
(二)加強工商系統內部的溝通協作
1.積極爭取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的大力支持,及時向商標局請示匯報世博商標保護方面的工作。
2.有效開展跨地區工商部門的聯手合作。嚴格按照華東六省一市商標管理協作辦法和蘇浙滬商標監管合作協議,進一步加強與各地工商部門的協作。2010年4月,蘇、浙、滬工商部門聯合下發世博會標志保護行動方案,共同組織開展集中執法行動。
3.加強上海市工商系統內部商標、市場、合同、法制、公平交易等業務部門的配合協作和對工商所的業務指導,充分發揮工商部門綜合監管的優勢。
(二) 加強與地方政府及其他職能部門的溝通協作
及時將轄區內世博商標保護工作情況以及監管難點等向地方政府匯報,積極爭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加強與公安、城管執法、海關等相關政府職能部門協調配合,建立和完善信息溝通制度,開展聯合執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