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聯網對于實體經濟滲透、改變愈來愈劇烈的背景下,電子商務逐漸成為經濟發展的最大亮色,但是,如何讓其發展符合市場經濟誠信與公平的原則,減少欺詐,愈發顯得關鍵起來。因為,相比于線下face to face的交易,線上更易產生虛假與欺詐。
日前,百度聯合國家級權威機構——司法部、中國消費者協會發起“網民權益保障計劃”,宣布為網民使用百度搜索推廣結果提供“雙重保障”,為遭遇假冒、釣魚欺詐網站并受到損失的網民,提供最高5000元的先行賠付保障金。從媒體報道了解,在保障計劃實施后的第二天,就有一位被團購網站欺詐的女網友順利獲得了百度發出的保障金,成為該計劃第一個獲益者。
面對互聯網虛假泛濫這一 “不能承受之重”,作為互聯網入口和最高主宰的百度,敢于針對所有網民和網站發布保障計劃,并快速完成了對線下交易的保障,確實值得收獲很多掌聲和贊譽。因為,環顧全球搜索引擎行業,無論是谷歌,還是韓國、俄羅斯等國的搜索引擎,盡管遭遇各類網絡欺詐,卻沒有一家站出來為消費者提供真槍實彈的保障。
不過,我們不能一味地叫好,我們更應該思考百度這項計劃背后的背景以及互聯網的趨勢,換言之,百度為什么這么做,未來,還有中國互聯網企業應該如何做。
實際上,“網購先行賠付”計劃在電子商務企業中并不少見,淘寶就在2009年推出了淘寶消費者保障計劃,2010年1月15日,淘寶全網購物保障計劃啟動。當時,淘寶宣稱,買家在淘寶網上任何店鋪購買商品,收貨后發現商品與賣家描述不符或出現質量問題等,而賣家又不配合進行售后服務,從而導致買家未得到賠償的,淘寶網將動用保障基金進行賠付。
作為互聯網的巨頭,淘寶和百度為何先后實施“網民保障計劃”?
我們來看看他們的收入模式。阿里巴巴就不用說了,中國電子商務的老大,主要靠著萬千的網店店主的廣告費以及其他增值服務存活,換言之,淘寶和天貓就是一家巨大無比的商場,一頭是商家、一頭是顧客,阿里必須或者不得不扮演著一個仲裁者的角色,給進入其中購物的顧客以保障,否則,一個無誠信的商場誰敢進入?
再來看百度,收入主要靠搜索引擎廣告,只不過,由于它面對的是整個互聯網,客戶群體構成更為龐大與復雜,一些不參與電子商務的網站也可能成為它的客戶,但是,其核心客戶,和阿里巴巴的高度重合。換言之,作為互聯網入口的百度,與開大商場的阿里巴巴,對于其客戶群體誠信的訴求是一樣的。所以,推出網民權益保障計劃幾乎成為必然,只不過實施難度更大一些而已。
在今年的百度聯盟峰會上,百度創始人李彥宏說:“當我們能夠利用互聯網、移動互聯網的能力去提升那些線下的產業和傳統產業的時候,我們發現這里面的潛力是非常大的,比在美國、比在全世界任何一個其他國家可能都要大……互聯網正在加速淘汰中國的傳統產業,這是一個很可怕的趨勢……站在互聯網人的角度來說,我們面臨著幾乎是無限的機會?!?/p>
確實,當互聯網淘汰傳統產業浪潮開始到來的時候,一些傳統產業的誠信、公平法則也必須在互聯網企業中成為金科玉律,成為每一個網購網民的金科玉律。而這,也正是淘寶和百度先后推出針對淘寶顧客和中國所有網民權益保障計劃的背景與底色。
那么,身為BAT(百度、阿里、騰訊)三巨頭之一的騰訊為何獨獨缺席這個計劃呢?
我們還要從它的收入模式進行尋找。騰訊財報顯示,其收入構成主要為互聯網增值服務,換句話說,就是游戲和QQ幣之類,和傳統媒體廣告類似的互聯網廣告只占了很小的一部分。其電子商務做得比較差,對于保障網民的賠付計劃沒有太多興趣理所當然。但是,互聯網時代,誰都不能獨善其身,因為,市場經濟的誠信與公平法則要靠所有參與者遵守、維護。
作為一名行業觀察者,筆者認為,已經拿到了移動互聯網門票的騰訊不僅應該和百度、阿里一樣,推出針對自己用戶或者網民的“權益保障計劃”,更應該利用自己的優勢,做出創新與拓展,比如在它的QQ產品、微信產品上。唯有如此,才能和百度、阿里一樣,樹立其江湖大佬的地位。
其實,作為互聯網三巨頭,BAT更應該聯合起來,樹立一個“網民權益保障”的標準,帶動一批企業、影響一批企業家,造福幾億中國網民。畢竟,正如李彥宏所言,現在互聯網對于傳統產業已經產生比較大沖擊,但這“只是整個中國經濟的一個非常非常小的部分”,未來,幾乎每一個產業都面臨互聯網的沖擊,有著無限的機會。作為互聯網巨頭,BAT有責任也有義務先訂立網民權益保障的標準,否則,在“無限的機會”中,落伍是必然。(文/韋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