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法庭對桑蘭性侵案沒有司法管轄權,桑蘭的代理律師海明完全告錯了地方,故此,被告方要求法院撤案。
針對這一新情況,桑蘭律師海明24日說,國籍的問題“有可能成功地擺脫美國民事法庭對薛偉森的管轄權”。他又說:“桑蘭可以在中國起訴薛偉森”。
桑蘭案部分被告的辯護律師莫虎24日向紐約南區聯邦法庭遞交了新的司法備忘錄,提出新的理由要求法院撤案,其中重要的一條是:桑蘭和薛偉森都不是美國人,美國聯邦法院根本沒有司法管轄權。
莫虎在備忘錄中說,桑蘭在第一次修改起訴書時,宣稱薛偉森已經放棄了美國國籍,是香港居民,但是在第二次修改起訴書時卻刪除了上述內容,改口說“被告薛偉森是美國公民,家住紐約州。”
莫虎在司法備忘錄中說,依據美國聯邦法律的規定,如果原告和被告都是外國人,美國聯邦法院沒有管轄權。
薛偉森在一份聲明中說,他出生于香港,自2002年2月起就在香港居住、工作,目前是香港居民。
他從1989年7月至2002年2月在美國居住,1995年4月6日在美國加入了美國籍,2002年2月移居香港,并根據出生地法律加入了中國香港籍。
2008年7月,他在美國駐香港領事館履行手續,正式放棄了美國國籍。現在他不是美國永久居民,在紐約沒有屬于自己的不動產,也沒有任何回到美國居住的打算。
薛偉森在聲明中強調,時至今日,他沒有收到來自原告的任何法律文件,包括法庭傳票。
5月6日,桑蘭代理律師海明聲稱向紐約威切斯特郡檢察官報告了桑蘭13年前受到薛偉森性侵犯一事;5月13日,海明修改起訴書,將薛偉森追加為被告;6月2日,海明召開記者會,宣布路平是桑蘭性侵案的目擊證人,并向媒體提供了一份由路平親筆簽名的“證詞”。該“證詞”稱路平曾經“目睹薛偉森性侵桑蘭的現場行為”。
1998年,桑蘭在紐約參加友好運動會時意外受傷。此后,她曾在紐約華人劉國生和謝曉紅家里養傷。薛偉森是謝曉紅的兒子。
來源:新華網(報道員 李大玖) 編輯:寧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