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體育官員何以樂此不疲
從1997年全運會開始,國家體育總局允許各省市體育局之間進行運動員交流。也正是從那時開始,交流便成為全運會賽場外的重要的人才引進手段。
出臺這個政策的初衷,是讓更多的運動員能有參加大賽的機會。鐵人三項解放軍隊很強,他們向外輸送人才都不是給一個兩個,而是給一個隊。廣東隊的馬術項目很強,所以,他們富余的一些年輕選手就被交流到四川隊,“他們就是我們的二隊啊!”盛裝舞步選手譚志勤說。
山西代表團副團長趙曉春在接受采訪時也認為,人才交流的政策初衷是好的。“山西摔跤沒有大級別隊員,黑龍江有一大堆,但參賽名額有限,同樣優秀的運動員就沒有機會了。人才交流的好處是優秀運動員都有機會參加比賽。如江蘇和上海的擊劍、安徽的女子散打和武漢的賽艇,人才多得不得了,但如果不交流,很多優秀人才就難以參加比賽。”
趙曉春還表示,解放軍不能招“童工”,不可能從三五歲開始培養運動員,所以只能從已經培養好的人才中挑選。但地方體育局的態度是,人才多我也不給你,爛在手里也不給你。到后來出了新政策:如果給解放軍輸送了苗子,取得了好成績也要算地方體育局一份。這樣,既滿足了體育局的愿望,也給運動員留了出路。
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這項政策出現了異化,人才交流變成了各地爭金奪銀的捷徑,甚至出現了明碼標價的情況。據記者了解,現在市場行情基本上穩定在金牌30萬元、銀牌8萬元、銅牌4萬元及1個全運會積分1800元的標準上。當然,也有—些渴望金牌的西部代表團,會將取得金牌的價格提高到50萬元、—個全運會積分2500元這樣的‘高標準’上。”
為什么各地官員樂此不疲?“最根本的原因是,官員的評價體系就是以競技體育的成績為標準,而全民健身方面的評價標準則很模糊。”北京社會科學院體育文化中心主任金汕說,“現在的人才交流,其實已經背離了全運會的宗旨,成了追逐成績和利益的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