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中國在線消息:英文《中國日報》8月24日評論版頭條:近來,美國眾議院通過了碳排放限額與貿易法案,未來將對包括我國在內的廣大發展中國家的產品征收碳關稅。所謂碳關稅,是指主權國家或地區對高耗能產品進口征收的二氧化碳排放特別關稅。
發達國家提出碳關稅的主要目的,一是提高本國競爭力,維護經濟霸權,削弱中國、印度、巴西等發展中大國的制造業出口競爭力。受此輪金融危機重創,美國政府希望以綠色產業帶動美國經濟復蘇,繼續引領世界經濟發展方向。提出嚴格的碳排放標準,對擁有世界先進減排技術的美國和歐洲、日本等發達國家具有明顯優勢,有利于其在全球新一輪競爭中,在節能環保領域和新能源領域搶占新興產業和新興技術的制高點,遏制新興國家的崛起。二是通過征收碳關稅,維護其國家經濟利益。征收碳關稅可以不僅可以獲得高額財政收入,減少貿易赤字,同時,美國通過對碳排放較高產品征收關稅,將使該類產品進口量減少,導致該類產品國際市場價格降低,美國將能以更低價格進口,獲得更大貿易利益。三是轉嫁環境治理責任和成本。美國至今沒有簽署《京都議定書》。美國通過向發展中國家進行產業轉移,轉嫁環境污染較高產業應承擔的減排成本,同時通過提高減排標準迫使發展中國家向其購買先進減排技術,使發展中國家承擔了減排成本和費用。四是碳關稅的征收有利于美國在全球氣候變化談判中處于有利地位。目前針對2013年后全球減排目標和減排機制正在進行國際談判,將決定后京都時代的全球主導權。征收碳關稅不僅將改變美國過去在全球減排方面的消極做法和國際形象,增強其國際談判籌碼,而且很可能會以“碳關稅”為由要求我國對外承諾減排量。
不過,征收“碳關稅”不僅違背了WTO的自由貿易原則和“最惠國待遇”原則,還違背了《京都議定書》確立的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在氣候變化領域“共同而有區別的責任”原則。
碳關稅的提出和實施,是應運而生的綠色貿易保護主義,將對發展中國家經濟造成極大的打擊。碳關稅不能解決全球變暖問題,不利于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和世界經濟復蘇,還會使陷入困境的全球經濟和國際貿易雪上加霜。(作者為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對外經濟研究所主任 張建平 編輯 裴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