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英文《中國日報》1月10日報道:僅僅在正式成為美國永久居民兩個月后,張建武(化名)就已體會到了在這個國度當富人的疼痛。
作為一個鋁箔制造商,他需要頻繁來往于中美之間:在中國的時間是為了和他中國的生意伙伴喝酒吃飯,在美國則是為了滿足維持綠卡需要在美國呆足的時間。
但一直以來最讓他倍感壓力的是美國對富人的征稅。根據美國的稅法,像張這樣收入的人需要拿出收入的20%多供給美國國稅局(IRS)。
而如今,美國國稅局對2011納稅年度的新規,又將給數以千記的抱著獲得美國綠卡夢想投資美國的中國富人再增添一項“新愁”。
海外資產申報
在新的規定下(新規是在12月19日公布的,但注意FACTA是在2010年就通過的,這次只是公布了更多實施的細節),凡在海外擁有20萬美元以上資產的美國公民和美國綠卡持有人,均須在2012年4月15日前向政府申報自己在海外擁有的資產:包括股票及債券、已達退休年齡人士的海外退休金、各種對沖基金和私募基金。針對這一類型的報稅表格(Form 8938)長達9頁。
通常在中國擁有巨額資產的中國投資移民,成為首當其沖的受影響者。
對于美國政府來說,對其公民和永久居住者——無論他們在世界的哪個角落——在全球的收入進行征稅是長久以來的慣例。但此次《海外賬戶稅務法案》(FATCA)的厲害之處在于,為了堵塞稅收漏洞,增加國家財富,對沒有成功申報其所有海外資產的人規定了嚴厲的處罰措施,無論其是有意還是無意逃稅。
美國國稅局新規定里更徹底的措施是,規定外國銀行在2013年之前到美國國稅局進行登記,確認其客戶信息,對他們的賬戶進行年度申報,以方便國稅局在個人和銀行兩頭進行查證。對拒絕披露持有美國人士身份海外賬戶的外國金融實體征收30%的預扣稅。
“這一規定可能導致的結果是,外國金融實體可能不再歡迎持有美國身份的客戶?!泵绹L盛律師事務所(Troutman Sanders LLP)稅務部的合伙人馬克?古德史密斯告訴《中國日報》,“去往美國的中國投資移民可能發現他們多年合作的中國的銀行不再歡迎他們了?!?/p>
美國一些海外僑胞的利益團體已公開譴責FACTA,指責其讓美國公民和永久居留者成為國際金融機構的“棄兒”。
但對于張建武這樣抱著想要為子女提供更好教育,為自己的巨額資產尋求他們認為的安全港的人士,FACTA最直接的威脅是讓他們曾經諱莫如深的資產曝光。有此擔心的人士已在考慮美國以外的投資移民地。
“考慮到美國目前困窘的財政狀況,美國政府希圖通過執行更嚴格的稅法充實其國庫,這是可以理解的。”長盛律師事務所的律師郭智慧說。但她也承認中國投資移民可能需要使其資產狀況更透明。
古德史密斯還指出,根據中美間個人所得稅協約中信息交換的條款,投資移民有理由擔心從前隱匿的資產可能曝光(根據信息交換條款,美國國稅局可能把他們掌握的投資移民的資產狀況分享給中國國稅局,而因為種種原因,這些情況是不被中國國稅局掌握的)。
中國出入境服務協會會長、東方杰圣總裁齊立新則認為,FACTA只是把投資移民美國的潛在風險凸顯了出來。這些風險長期以來并不為申請和想要申請美國投資移民的人士所熟知。
“不同于其他投資移民目的地,美國移民政策的特點是單方面強勢?!饼R立新說?!斑@一次公布的最新細節的意義,就在于讓曾經隱蔽的美國投資移民風險公開化?!?/p>
曾經誘人的EB-5
2008年,趕著家鄉浙江義烏的投資移民熱,張建武在美國進行投資,并申請EB-5簽證。
這一簽證類型誕生于1990年美國的移民法案。投資者只要在美國投資100萬美元,或在指定區域(失業率高于美國平均水平,被稱為“區域中心”)投資50萬美元,創設10個就業崗位,就可換取美國綠卡。
美國移民局的數字顯示,2011財年(截止9月30日),2969位中國大陸人申請了EB-5簽證,其中有934人獲批。(批準還不意味著他們加入了美國國籍,只是說明他們有資格開始這個程序)。他們占了全部申請者的3/4。而在2007年,只有270中國大陸人申請。
這一申請過程其實有諸多風險。其中之一就是美國政府并不擔保投資的損益,這意味著投資人可能無法收回本金,甚至付出了投資還無法審核通過,拿到綠卡。
“美國投資移民有很多的不確定性,而我們是比較保守的公司,我們主要做加拿大移民,因為本金有保障?!睎|方圣杰的咨詢師馬源告訴《中國日報》。
“如果是美國,我們要和客戶簽好不保證其投資回收的合同,但我們也不愿意這么做,結果就是我們很少做美國?!瘪R源說。
但這些風險還是沒能阻止張建武的申請。對于他來說,兩個女兒的教育至關重要。而幸運的是,他最終在今年10月拿到了綠卡。
但他馬上就煩惱于中美兩地來回跑。英語的不通,巨大的文化差異,都讓他頻頻受挫。
“在美國我相當于一個聾子和瞎子。我跟我老婆說我是在自找苦吃?!睆埥ㄎ湔f。
齊立新說一些移民咨詢機構因為擔心生意受到影響,并沒有完全履行自己的義務,充分告知客戶美國移民的不利之處。
但張建武的情況倒并非如此。
“在申請移民之前我已被告知了各種風險。但直到真的成了美國人,我才對之前的話有切膚感受?!睆堈f。
不受影響的大多數
但對于大多數在美國讀書或工作后拿到綠卡的中國人,FACTA的影響有限。
何媛(化名)目前在成都的一家跨國公司工作,預計馬上將拿到美國綠卡。她說她的資產還沒達到FACTA的報稅要求,對此并不擔心。
對于已在美國學習和工作了10年的她來說,履行報稅義務非常尋常。即使日后達到了海外報稅的要求,她說她也不會大驚小怪。
但對于大多數國人來說,他們還不習慣這種義務,齊說。
“在中國,自動報稅還更多是一個道德范疇的事,而在美國,這是個法律問題?!饼R說。
比如,何媛就承認自己的一些朋友已讓自己或自己伴侶保留中國身份,將財產放在他們名下。而更徹底的辦法是把資產寄于父母名下,因為夫妻的共同財產仍處于美國稅法之下。
何媛的一個住在美國的臺灣朋友曾說他想試試看如果不報海外資產,美國國稅局會不會發現。他從他在臺灣的母親那兒繼承了一大筆不動產和債券。
“我想現在對于他來說,如實申報還是最好的選擇。因為對不申報的懲罰太重了,不值得冒險。”何說。
根據FACTA規定,不如實申報一經查出會被處以高達5萬美元的罰款,嚴重的還會被判刑。
感到美國富人難當的張建武說,他已有意放棄美國綠卡,即使那意味著他的既有投資一去不回。
但齊立新說即使放棄綠卡,美國稅法也有權追溯放棄人在放棄之前5年期限內的資產的納稅責任。
“希望這些事情能讓國內的美國移民熱降降溫,人們可以更有序、理性地申請EB-5簽證。”齊立新說。
英文原文請見:http://www.syxj.com.cn/usa/us/2012-01/10/content_14412115.htm。特別說明:因中英文寫作風格不同,中文稿件與英文原文不完全對應。(中國日報記者 鄭陽鵬 趙艷蓉 編輯 鄧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