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站中國在線消息:記者從西安市公安局了解到,“210”特大交通肇事逃逸案的肇事司機王雙娃因涉嫌故意殺人罪已被當地檢察機關批準逮捕。
今年2月10日清晨6時5分,108國道西安市長安區斗門段發生特大肇事逃逸案,造成斗門初級中學學生4死1重傷,死者中最大15歲最小13歲。西安市公安局隨即成立專案組進行了艱苦的案件偵破工作。2月15日,迫于強大的壓力,肇事逃逸司機王雙娃在涇陽縣向公安機關自首。
據負責此案偵察工作的西安市公安局刑偵局局長孫建華介紹,在案件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公安干警又做了大量的偵察核實工作,現在,警方調查工作已全部結束,肇事司機王雙娃因涉嫌故意殺人罪已被批捕,其妻子及大兒子因涉嫌包庇罪同時被批捕。
根據《刑法》的相關規定,故意殺人罪最高可判處死刑,法官有權根據量刑情節進行從輕判決。明知道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住所、財務、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構成包庇罪。王雙娃的兒子和妻子行為已構成包庇罪。按《刑法》規定包庇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據央視在王雙娃肇事逃逸案發生后進行的調查,108國道西安長安區斗門段——出事路段存在很多交通隱患,經常發生交通事故。據一位村民提供的私下統計的交通事故傷亡名單,在僅2.6公里的公路上,從1997年改建到2008年底,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竟達到24人。
108國道北起北京、南到云南昆明,全長三千多公里,途經山西、陜西等六個省市。據當地村民講,108國道長安區斗門段經常發生交通事故,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村民提供了一份24個人的死亡名單。24人的死亡名單中有超過一半的人是倒在村公路與國道的交會路口,而108國道長安區斗門段的2.6公里沿線上與村公路相連的有大大小小十幾個路口,除了灃濱村出口設置了減速帶,其他路口甚至連這個簡單的減速裝置都沒有。在大小十幾個路口,只有斗門中學一個路口有一個注意兒童的標志,但是這個標志設置在離路口很近的位置,如果司機車速過快,很難及時起到安全提示的作用,仍會對經過路口的行人學生構成嚴重的安全隱患。
負責這段公路的西安市公路局三橋公路段的工作人員說,市里、公路局聯合對這個路段反復調查了幾遍,這個公路設施都比較齊全,認為公路這邊治理得很到位了,出事故純屬于司機自己超速。
公路管理部門在這個路段設置的限速標志時速限制在每小時30公里,但車輛在超車的時速至少60公里。目前,在此路段安裝紅綠燈、減速帶等正在走程序。“210”事故發生地附近有個搪瓷廠,幾個下夜班的工人說,這條路一直都很黑,過往的車輛很多,路上沒有照明設施。看來,這個路段的管理還有很大的空間需要改進。
編輯:鄧京荊 來源:中國日報陜西記者站(記者 馬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