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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大學副校長發表文章被指抄襲 2009-06-16 09:05
早報:你有什么證據證明網上那篇文章轉載日期的真實性?如何證明你就是這篇論文的作者? 王凌云:我已經將這些網頁信息提交到公證處進行了公證,因此這些網頁日期的真實性得到了具有法律效力的確認。網上那篇文章是我寫的,證據很多。除了我的專著《詞的倫理》以及許多師友的佐證之外,關鍵的證據在于這篇文章的落款處“一行2002年12月28日于海甸島”,這是誰都不能冒認的,因為我當時就在海口市的海南大學校園里面,而海南大學在海甸島上。 任何西方哲學專業人士只要對比一下陸、楊發表在《哲學研究》上的文章與他們發表的其他論著,就可以發現此文在行文風格、思維密集程度和思想品質上的重大差異。而如果他們讀過我的其他文章,就能發現此文的風格和思想品質與我的其他文章完全是連綿一體的。事實上,陸、楊二位在把我的兩篇文章硬性拼接在一起時,出現了觀點的混亂和自相矛盾。文章前面聲稱“理論”是對“eidos”即idea或純形式的觀看,后面又聲稱理論所看的不是idea或“純形式”,而是物的外形,這是自相矛盾的。自相矛盾的原因就在于他們抄襲的是兩篇不同的文章,其中一篇討論的是理論,另一篇討論的是詩歌。理論的觀看方式與詩的觀看方式當然不同,一旦硬性拼接只會出現混亂。 早報:你準備如何對待這一事件,如何向陸杰榮、楊倫兩位當事人提出自己的維權要求? 王凌云:我的要求很簡單:陸、楊兩位必須在媒體上公開承認抄襲并且向我道歉,同時他們應向《哲學研究》雜志告知這一侵權事實,促使《哲學研究》將該論文的著作權歸還給我。同時,經濟上的賠償也是必要的。我并不想妨礙任何人的前途和事業,但是,屬于我自己的正當權利,我一定會爭取,因為他們傷害了我,也傷害了中國學術。任何“私了”都只會加劇學術腐敗的蔓延,都是對阿倫特所言的“賦予人以人性”的公共領域的破壞。 記者走筆:但愿是又一記警鐘 陸杰榮、楊倫合著的《何謂“理論”?》一文,刊發在權威核心期刊《哲學研究》上,陸杰榮第一署名,楊倫第二署名。按理,既然聯合署名,那么《何謂“理論”?》一文算是他們兩人的共同研究成果。如果抄襲成立,那兩人合謀抄襲的嫌疑無法洗脫。第二種情況,文章系陸杰榮一人所“寫”,楊倫只是署個名,方便之后博士生畢業。同樣,如果抄襲成立,那我們可以說是,堂堂一個副校長不知道出于何種讓人無法理解的理由,去抄襲一篇舊文,結果“害”了楊倫,楊倫本來也只是不勞而獲的罪名而已,現在多了一個“抄襲”,確實夠“冤”。但也有一種可能是第三種情況,抄襲系楊倫一人所為,但他很慷慨地將第一署名獻給了陸杰榮,后者欣然接受之余,還偏偏“忘記”了對文章做最基本的審查,其實選取文章某些段落到網上一搜就能看出“抄襲”的苗頭。不過沒有陸杰榮的第一署名,《何謂“理論”?》在《哲學研究》上發表的機會實在小。早報記者所猜測的第三種現象,在學界并非個案,甚至幾乎習以為常。博士生為方便在一些核心期刊上發表文章,署上知名學者的名字,這其實也是一種學術腐敗。如果該抄襲案成立,但愿對某些知名學者算是一記警鐘。 相關鏈接:三位當事人簡介 王凌云(一行),1979年生,2006年碩士畢業于海南大學社科中心,現為云南大學哲學系講師。 陸杰榮:遼寧大學副校長,吉林大學馬克思主義哲學專業兼職博士生導師,目前承擔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哲學境界與當代意義上的形而上學”的研究。 楊倫:北京師范大學哲學與社會學學院外國哲學專業2006級在讀博士生。
編輯:鄧京荊 來源:人民網——東方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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