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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加快“城中村”整治改造 2009-07-28 17:10
中國日報網中國在線消息:27日下午,廣州市市長張廣寧主持召開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并原則通過了《關于推進“城中村”整治改造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廣州市法律援助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和《廣州市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以下簡稱《保護辦法》)。 張廣寧指出,去年以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省委書記汪洋同志多次指示我們要加快推進“城中村”整治改造工作,中央巡視組也將我市“城中村”問題列為重點整改事項。廣州市要以建設國家中心城市和全省“首善之區”為目標,以改善“城中村”區域人居環境為立足點,以優化城市功能和提升城市形象為著力點,全力推進“城中村”整治改造,5年內全面改造一批“城中村”,10年內基本完成全市138條登記在冊的“城中村”整治改造,確保廣大城鄉居民共享城市改革和發展成果。 會上還成立了以張廣寧為組長,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蘇澤群為常務副組長的廣州市城市更新改造領導小組。 而為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解決困難群眾“打官司難”問題,促進和規范本市法律援助工作,依據國務院《法律援助條例》、《廣東省法律援助條例》,結合我市實際,有關部門制定了《實施辦法》。 張廣寧表示,出臺《實施辦法》將有利于進一步促進和規范廣州的法律援助工作,更好地發揮法律援助的重要作用,把實施法律援助的過程,變成既保障群眾合法權益又增強群眾法制觀念的過程,引導群眾依法理性表達訴求、依法維護自身權益。《實施辦法》公布后,市司法局要加強對法律援助機構的監督和指導,法律援助機構要做好日常監督和業務指導,并與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老齡委等組織密切配合,更好地發揮法律援助在實現社會公平、促進社會和諧方面的重要作用。 會議上,張廣寧還對《保護辦法》的制定指出,《保護辦法》的基本思路是遵循支付監管、展會主辦方負責、參展商自律、社會公眾監督的原則,建立展會主辦方依合同處理糾紛和負責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的行政處理相結合的“雙軌”保護機制。 編輯:鄧京荊 肖冠男 來源:中國日報廣東記者站(記者 詹立勝 實習生 陳東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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