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中國在線消息:3月5日,十一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拉開了帷幕,寶總理在會上作《政府工作報告》。就公眾十分關注的社會保障問題,溫總理在報告中提出:一要做好社會保險擴面和基金征繳工作;二要推進社會保險制度改革;三要采取多種方式充實社會保障基金,強化基金監管,確保基金安全,實現保值增值;四要健全社會救助體系;同時,積極發展社會福利事業,鼓勵和支持慈善事業發展,做好優撫安置工作,加強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為加快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今年中央財政將安排2762億元,比上年增加458億元。
在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特殊背景下,社會保障可以說是民生問題中的重中之重。2月23日,在胡錦濤總書記主持的討論《政府工作報告》的政治局會議上,就將“大幅度提高社會保障水平”放在“四項總體要求”之一的位置上。
近年來,在社會保障方面,各級政府都傾注了很大的熱情和精力。在《政府工作報告》提到的各個方面,實際上都已經有所動作。“醫改方案”和《社會保險法》以及關于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兩個《辦法》已經公開征求公眾意見,社會保險的省級統籌和全國統籌已經有了明確的時間表,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已經有了成功的試點樣板,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都正在發揮“保底”的作用,社會福利服務和慈善事業也正在各個相關領域內形成合力,優撫安置和救災救濟工作也有了很大的進展,政府財政用于社會保障的資金也正在年年增長。
但是,要切實做好社會保障工作,擺在我們面前的任務仍然很艱巨,可以說絲毫不能掉以輕心。尤其是在經濟比較困難的時期,社會保障就是一個非常敏感的話題。鑒于社會保障“可上不可下”的剛性特點,所以首先可能要確立一個基本原則,這就是:只能做加法,切忌做減法。因為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意義不僅在物質方面,更重要的是在社會心理方面。按馬斯洛的需要層次論,社會保障制度的影響會自下而上地涉及生理、安全、歸屬乃至自尊四個層面。社會保障制度可以使人對自己的未來產生積極的預期,而所謂“經濟危機”的核心問題正是缺乏這種自信和預期。去年年底到今年年初有關部門放出的“推遲退休年齡”和“事業單位養老金改革”的試探氣球,就觸動了中國社會兩個重要階層——企業職工和專業人員本來已經繃得很緊的神經,社會效果是負面的。如弱固執己見,恐會人心盡失。
實現省級統籌和全國統籌的時間表已經列出,而且很有可能寫進《社會保險法》中,這個做法很有創見。按理說,將當前及短期內就要實現的工作目標的具體時間安排寫入法律,這恐怕是異乎尋常的;但是,如果沒有“立法保障”,恐怕這個目標的實現又會遙遙無期,所以只好創新一回了。但是,可能大家現在都忽略了一個問題,就是怎樣定義“省級統籌”和“全國統籌”。公眾心目中的“統籌”是“一卡通”,是“通存通兌”,而現在有關部門籠籠統統說的“省級統籌”和“全國統籌”,其面目是模糊不清的。很有可能,埋下的伏筆就是,有關方面宣布實現“統籌”了就“統籌”了,與公眾的理解相去甚遠。所以,現在就應該在《社會保險法》中明確定義,2009年和2012年要實現的“省級統籌”和“全國統籌”究竟是什么模樣。
關于“轉移接續”,從《社會保險法》和兩個《辦法》的草案看,說法并不一致。但是,《辦法》是實操性的。《辦法》中關于農民工“必須參保”和“不得退保”的規定“很硬”,但關于怎樣領取養老保險金卻莫名其妙地設置了很多障礙,這與《社會保險法》草案中“由各繳費地分段計算、退休地統一支付”的說法是不一致的。給人的印象就像商業保險公司的做法,入保時很痛快,給付時卻麻煩,讓人望而生畏。還有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在“轉移接續”的新政尚未實施時,農民工卻又因失業而無力繼續參保,他們是否應該“退保”?其實,“退保”一詞用在這里是不妥當的,似乎是農民工在違約。要說明的是,農民工在合同結束后回家時,將養老保險金中個人繳納部分取回,是完全合乎現行法規的。有專家勸這些返鄉農民工不要“退保”,因為《社會保險法》和兩個《辦法》馬上就要出臺了,現在“退”了將來再重新參加,在參保時間上就吃虧了。如果農民工沒有失業,這個說法是有道理的。但是如果失業了,一時還找不到工作而不能繼續參保,這就需要考慮了。因為農民工手上是沒有任何憑據可以證明他們曾經有參保的經歷,將來出臺的《社會保險法》和兩個《辦法》有沒有溯前力,現在誰都不知道,但一般的法律是沒有溯前力的。有專家提出,可以讓有關部門開個證明,現在沒有任何紅頭文件規定要這樣做,有關部門會開嗎?開了之后又是否具備法律效力又得打個問號。所以,真正從農民工的利益考慮還是不要要求他們不“退保”,因為說這話是要負責任的。比較穩妥的辦法,是在《社會保險法》和兩個《辦法》沒有正式公布施行前不要強求農民工參保,除非能保證他們不失業(意指能持續繳費)。
《政府工作報告》中,有關社會保障,最令人興奮的亮點是:“新型農村社會保障要覆蓋全國10%左右的縣(市)”。近年來,北京市“新農保”的制度安排將“全覆蓋”作為目標,取得很大的成就。新農保實行個人賬戶和基礎養老金相結合的制度模式,采取個人繳費、集體補助、財政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方式。男滿60歲、女滿55歲,便可享受“財政補貼的280元基礎養老金再加個人賬戶”的養老金待遇。如今新農保參保人數已達107萬人,參保率達到80%。這個模式應該是未來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雛形。向全國推廣,其中的關鍵問題是:在中西部地區,誰來負擔財政補貼這一塊。因為實際上各種社會保障政策措施都要地方 “配套”,地方政府可能財力已盡。所以,要按“北京模式”建立此項制度,只好又呼吁中央財政“出血”。如果不是這樣,所謂“新型”則光輝不再。
總而言之,要實現“建立和完善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讓人民生活無后顧之憂”的目標,我們仍然任重而道遠。寧可把困難想得多一點,再踏踏實實地一個個尋找解決辦法。尤其是要時刻牢記,現在正是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特殊時期,人心向背應該是最重要的考量指標。
(編輯:霍默靜 來源:中國網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