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轉變經濟增長方式、調整產業結構,鋼鐵行業首當其沖。國家關停和淘汰落后鋼鐵產能,措施一年比一年嚴厲。而記者在廣西采訪時發現,一家四年前就被國家發改委限期關停的違規鋼鐵企業——廣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名稱變更前為萬鑫鋼鐵有限公司,以下稱盛隆公司),不僅未見關停跡象,反而生產不停,違規擴建不止,產能越關越大。鋼鐵業“轉方式、調結構”的一記重錘在廣西防城港市砸空了。
徹頭徹尾的“問題鋼廠”巋然不動
3月16日,記者走進位于防城港市港口區埡港村的盛隆公司,放眼望去,占地3000多畝的廠區車水馬龍。僅看外觀很難想象這是一家上了“黑名單”且已到關停期限的鋼鐵企業。
早在2007年4月,國務院召開的鋼鐵工業關停和淘汰落后產能工作會議要求,2010年前淘汰落后煉鐵能力1億噸,煉鋼能力5500萬噸,此舉被認為是加快轉變經濟增長方式,調整優化產業結構的重要舉措。不久,包括廣西在內的18個省(區、市)與國家發改委簽訂了鋼鐵工業第二批關停和淘汰落后產能責任書。
在廣西關停和淘汰落后鋼鐵生產能力的30家企業中,盛隆公司赫然在列,關停和淘汰的設備為2×450立方米高爐、2×45t轉爐,產能共200萬噸,占全自治區關停和淘汰落后鋼鐵產能目標任務的43.3%,期限為2009年底以前。用當地干部的話說,盛隆公司是鋼鐵行業“轉方式”在廣西要砸的一塊“大石頭”。
據介紹,主要生產建筑用鋼的盛隆公司,建設規模為年產鋼300萬噸,總投資50億元人民幣,其中一期建設規模為年產100萬噸鋼,投資15億元人民幣。盛隆公司辦公室主任黃玉鴻對記者表示,公司項目經過了合法化、規范化的審批,各種審批文件齊全。項目于2003年6月開工建設,2005年11月投產。但黃拒絕向記者提供提供相關審批文件。
據知情人士透露,該項目根本未經過合法的立項審批。幾經周折,記者得到一份防城港市環保局審批的盛隆公司鋼鐵項目環評批復文件。奇怪的是,對于這個投資巨大的項目,該文件竟然沒有寫入項目性質、建設規模、建設地點、建設內容、投資總額、環保投資、排放標準等關鍵內容。
根據當時適用的原國家環保總局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分級審批規定》,從2003年1月1日起,年產80萬噸以上轉爐煉鋼項目、年產50萬噸以上普通鋼材項目、年產35萬噸以上特鋼項目及總投資2億元以上的其他鋼鐵項目,由國家環保總局負責審批其環評文件。廣西壯族自治區環保廳一名干部表示,盛隆公司項目當時在我們廳都批不了,屬于防城港市環保局越權審批,是無效的。
防城港市政府和萬鑫公司對外宣傳材料都宣稱,該項目是在2003年月11月國家發改委《關于制止鋼鐵行業盲目投入資金的若干意見》等一系列國家新一輪宏觀調控政策出臺之前開工建設的。但該意見同時明確規定,對未按法定程序向環保部門報批環境影響報告書擅自開工建設的項目,在建的一律停建,投產的一律停產。
廣西壯族自治區環保廳上述干部表示,既未經過合法的環評審批又無立項手續,盛隆公司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問題鋼廠”。出人意料的是,被關停淘汰盛隆公司并未關停,相反的是盛隆公司安然度過了關停的最后期限,規模甚至越來越大,“一記重錘砸在了棉花上”。
市府紅頭文件替違規鋼企說情
記者在盛隆公司看到,廠內一座煙囪正噴冒紅褐色煙霧,“蘑菇云”騰空而起。附近村民告訴記者,盛隆公司這樣冒煙已經四五年了,經常間隔幾小時就要吐出各色煙塵。天晴的時候只要它生產,周邊就會被濃煙裹得嚴嚴實實。尤其夜間排放的煙塵籠罩港口區域上空,氣味刺鼻。
在該廠正南側的小龍門蝦苗場,記者發現盛隆公司的兩處排污口,鐵銹色、黏稠狀的污水源源涌入溝渠,最終排入十公里外的大海。有村民告訴記者,這家工廠污水經常不經過處理就直接排放,惡臭熏人,附近農作物枯萎和魚蝦死亡的事件不斷,近2000畝養殖池逐漸被廢棄。部分村民在田間勞作沾上污水,輕則皮膚瘙癢,重則潰爛。
憤怒的村民忍無可忍,于2009年11月將盛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賠償損失,請求市政府關停該企業,但港口區法院拒絕立案。2009年12月,六位村民又以行政不作為為由,狀告防城港市政府及其相關部門,但市中院至今也未立案。
港口區一名干部對記者說,防城港是廣西北部灣濱海城市群中惟一的全海景生態城市,“城在海中,海在城中”,而盛隆公司就像一顆毒瘤,引進它“真是昏了頭”。
對于這個國家明令關停的重污染企業,防城港市政府一直關愛有加。2006年8月9日,得知盛隆公司即將被列入關停名單,防城港市政府以紅頭文件形式向廣西自治區政府打報告,稱盛隆公司“是加快實施開放戰略引進的重大項目”,“公司發展前景廣闊”。市政府“懇請自治區政府出面協調,明確該公司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限時關停淘汰范圍的企業”。
記者就此要求采訪防城港市政府有關領導,但被市政府辦公室告知“領導都不在”。
據悉,盛隆公司2008年被授予“2007年度防城港市強優工業企業”稱號,2010年1月被防城港市政府授予“2009年全市財稅貢獻大戶”稱號。記者注意到,從2004年至2010年,防城港市每年人代會政府工作報告,都提出加大對盛隆公司等重點企業的扶持,打造“強優企業”。
國家明確要求,環保部門對不符合排放標準的企業應依法令其立即停產,對到期未淘汰落后產能的企業,工商部門要吊銷營業執照,質檢部門吊銷生產許可證,供電、供水部門要采取斷電和停水等措施。據了解,防城港市環保、工商、質檢等部門均未對已到淘汰期限仍在繼續生產的盛隆公司采取任何限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