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住在高層住宅里的居民來說,電梯的安全備受大家關注。近日本報卻不斷接到市民反映,我市部分小區的電梯安全狀況令人擔憂,不少小區的電梯都存在著檢驗不及時、沒有張貼安全檢驗合格證之類的問題,更有甚者,一些小區的電梯早就過了檢驗合格期,但仍在“超期服役”。
檢驗滯后 居民擔心
11月9日,在海德堡小區一期2號樓的電梯里,記者看到,在電梯里的安全檢驗合格證上,寫著“下次檢驗日期2012年8月2日”的字樣,隨后記者發現該樓另兩部電梯也是同樣情況。顯然,該電梯早已過了檢驗合格期,而居住在這棟大樓的居民也對此表示擔心。
居民李先生告訴記者,該電梯雖然是客運電梯,但有些居民家里裝修時,會用電梯運送各種裝修材料,對電梯的損壞很大,現在看到檢驗期已經過了,每次乘坐電梯時總感覺不安全。對此,小區物業的工作人員表示,他們會定期請專業的電梯維護公司來進行檢查和維修,居民完全可以放心使用。
不貼合格證 物業有說法
11月8日,市民徐先生反映,他們所住的大樓電梯根本就沒有檢驗合格證,每次進電梯總是提心吊膽。反映給物業后,物業堅稱,大樓的電梯是非常正規的,絕對不會有問題。然而住戶仍擔心:“正規的電梯怎么會沒有檢驗合格證呢?這能不讓人擔心嗎!”
對于電梯里沒有張貼安全檢驗合格證的問題,小區物業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這樣做也是迫不得已。該工作人員說,他們也曾經張貼過合格證,但是后來卻發現合格證經常被人撕掉。后來,他們就干脆只張貼檢驗合格證的復印件。即便如此,復印件也是經常被撕掉,因此物業更不敢貼真的合格證了,萬一又被撕掉了非常麻煩,單是補辦就很費事。
質監:電梯必須一年一檢
對于小區電梯的維護問題,市質監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小區電梯必須配有專業的電梯維護人員,并且必須一年進行一次安全檢驗。電梯的檢驗先由物業通過正規的電梯專業公司進行自檢,如果自檢合格了,再報相關部門進行檢驗。
根據國務院頒布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三十一條的規定,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必須由取得本條例許可的安裝、改造、維修單位或者電梯制造單位進行。電梯應當至少每15日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電梯、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等為公眾提供服務的特種設備運營使用單位,應當設置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記者晚風 通訊員 劉舒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