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市武江區原政協委員、武江區鴻建商貿公司法人代表譚友清,使用“拆東墻補西墻”的方式許以高利息,并用空頭支票、假房產證涉嫌詐騙他人財物6895000元。昨天,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了此案。該案將擇日宣判。
據公訴機關指控,2012年7月12日至2012年9月,被告人譚友清明知自己沒有償還能力,卻以做生意周轉為由,并許以半月10%的高息,分7次向被害人李某共借459.5萬元。譚友清借錢后用于支付之前向他人所借的高額利息借款所產生的利息。
2012年7月至2012年9月20日,被告人譚友清以投資做燃油生意為由并許以高息,多次向張某共借人民幣230萬元,用于償還之前向他人所借的高額利息借款所產生的利息。
據此,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譚友清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隱瞞真相、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689.5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責。(記者卜瑜通訊員汪次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