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招待所安排招待
召開會議、印發文件、開展工作要充分考慮基層的承受力,不提不切實際的要求。教育部工作人員到學校開展工作,只要具備條件,在學校食堂和招待所安排食宿并嚴格執行標準。嚴格控制檢查、評比、評估、驗收、表彰等活動,到學校開展評估、驗收等評價性工作產生的費用,由組織單位全額負責。嚴禁干擾學校正常教學、科研、生活秩序。
關于我們互聯網舉報中心范網絡詐騙聯系我們 視聽節目許可證0108263京公網安備110105000081號京網文[2011]0283-097號ICP:20100000002731
版權保護:本網登載的內容(包括文字、圖片、多媒體資訊等)版權屬中國日報網(北京英信聯信息咨詢公司)獨家所有 使用。 未經中國日報網事先協議授權,禁止轉載使用。給中國日報網提意見:[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