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衢州萬聯網絡技術有限公司與周慧民等侵害商業秘密糾紛上訴案(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2011]滬高民三(知)終字第100號民事判決書)
【案情摘要】2002年,衢州萬聯網絡技術有限公司(簡稱萬聯公司)申請注冊了域名為boxbbs.com的網站,該網站主要從事網絡游戲的BBS論壇服務。周慧民、馮曄、陳云生、陳宇鋒、陳永平均系其公司員工。2003年底到2004年初,boxbbs.com網站注冊用戶數已達55萬多。2004年5月底至6月初,周慧民等離開萬聯公司,在北京注冊建立了一個域名為box2004.com的網站,周慧民利用其掌握的boxbbs.com網站的密碼,遠程登陸并下載了該網站的用戶數據庫,并于2004年6月9日開通了box2004.com網站,同時對萬聯公司boxbbs.com網站的程序配置文件中的字符串進行修改,導致該boxbbs.com網站無法運行。通過在其他網站上發布公告、在QQ群里發通知等方式將該網站的注冊用戶引導到box2004.com網站。萬聯公司認為周慧民等五被告的行為侵犯了其商業秘密,請求法院判令五被告連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人民幣4858000元及合理費用人民幣15萬元,并互負連帶清償責任。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為,網站用戶注冊信息是涉案網站在長期的經營活動中形成的經營信息,雖然單個用戶的注冊用戶名、注冊密碼和注冊時間等信息是較容易獲取的,但是該網站數據庫中的50多萬個注冊用戶名、注冊密碼和注冊時間等信息形成的綜合的海量用戶信息卻不容易為相關領域的人員普遍知悉和容易獲得,此外,上述用戶信息又具有實用性,萬聯公司也對上述用戶信息采取了保密措施。因此,法院認定網站數據庫中的注冊用戶信息,屬于商業秘密,五被告的行為共同侵犯了原告的商業秘密,應當共同承擔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遂判決五被告共同賠償原告經濟損失100萬元。周慧民等不服提起上訴。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創新意義】本案是一起涉及網站用戶注冊信息數據庫的商業秘密糾紛案件。本案的創新點主要在于如何認定網站用戶的注冊信息數據庫是否構成反不正當競爭法意義上的商業秘密。對此,法院認為,網站用戶注冊信息數據庫是相關網站的核心資產,假如網站用戶注冊信息數據庫符合“秘密性、實用性、保密性”等要件,就可作為商業秘密依法予以保護。本案的處理對于如何確認網站用戶注冊信息數據庫的歸屬及其商業秘密性質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同時提示網站經營者對網絡用戶注冊信息數據庫應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以維護企業競爭力,避免法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