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中午,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區九龍山鄉塔前分廠永家村的鄧某火急火燎地來到九龍山派出所報警,稱其前兒媳婦萬某正在其家中大吵大鬧,還砸壞了不少東西。警情就是命令,九龍山派出所民警立即趕往現場。
到達現場后,民警得知:矛盾的雙方本是一對去年已判決離婚的夫妻,法院判決男方支付20萬元給女方,男方卻一直沒有執行到位。女方萬某多次找男方要錢未果,無奈之下,就找到前公婆家“撒潑”,砸壞了前公婆家的不少東西。在了解雙方的基本情況和事情的大致經過后,派出所民警嚴厲地指出了萬某上門砸東西和鄧某的兒子不執行法院判決的行為都是違法行為;但雙方畢竟夫妻一場,且有共同的孩子,應好聚好散,不能因為一時沖動給自己和他人帶來不必要的傷害。
最后,在派出所民警的耐心勸導下,前公婆表示不追究萬某到家里來砸東西的責任。萬某也保證不會再來公婆家“撒潑”,將會通過合理、合法的方式來維護法律賦予自己的權益。(姜方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