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北京10月24日電(記者 呂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今天聯合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關于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及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孫軍工表示,《意見》強化對未成年被害人隱私權利的保護。他同時指出,希望新聞媒體在對性侵害案件進行報道時,注意切實保護好未成年被害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未成年被告人的隱私。
《意見》第5條明確要求,辦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對于涉及未成年被害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未成年被告人的身份信息及可能推斷出其身份信息的資料和涉及性侵害的細節等內容,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律師及其他訴訟參與人應當予以保密。對外公開的訴訟文書,不得披露未成年被害人的身份信息及可能推斷出其身份信息的其他資料,對性侵害的事實注意以適當的方式敘述。
《意見》第13條要求,辦案人員到未成年被害人及其親屬、未成年證人所在學校、單位、居住地調查取證的,應當避免駕駛警車、穿著制服或者采取其他可能暴露被害人身份、影響被害人名譽、隱私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