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廣播公司ABC11月29日報道】據太空法專家表示,美國最新提出用以保護阿波羅號登月著陸點的法案存在缺陷,它與國際法存在直接沖突,并且違背了美國的條約義務。
2013年7月8日,該法案進入美國國會討論。法案希望將阿波羅號登月遺址及美國留在月球上的設備建設成為國家公園,歸美國內政部管轄。
然而,在喬治華盛頓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亨利·赫茲菲爾德(Henry Hertzfeld)博士看來,這可以被看作是美國的一次主權宣言。與赫茲菲爾德持同樣觀點的還有喬治華盛頓大學太空政策研究所所長斯科特·佩斯(Scott Pace)博士。他指出,現有條約規定了美國法律并不適用于太空范圍。
赫茲菲爾德與佩斯在發表于《科學》雜志的文章中解釋道,這個關于阿波羅登月遺址的提案將會違反1967年簽署的《聯合國外層空間條約》(條約中明文規定任何國家都不能宣布自已擁有月球的主權——譯注)。
赫茲菲爾德說:“我們建議換一種方式,用一種更能讓國際社會接受的辦法來實現保護登月遺址的目的?!?/p>
時間就是一切
赫茲菲爾德與佩斯認為要使聯合國大會通過一部新的太空條約會花費過多的時間。赫茲菲爾德表示:“條約的簽訂過程總是十分緩慢,在此期間,其他國家政府(例如中國),甚至是一些私人公司正在迅速崛起,嘗試發射一些東西到月球上。”
因此,赫茲菲爾德與佩斯建議目前僅有的兩個曾在月球上實現“軟著陸”的國家——美國和俄羅斯簽署一項能夠在未來推廣至其它國家的雙邊協定。
赫茲菲爾德表示:“類似的協定既可以是正式的行政協約,也可以以外交備忘錄的形式存在。我們希望在相對合理且盡可能短的時間里取得某種形式的多邊協議或條約,確保彼此互不干涉。”赫茲菲爾德與佩斯相信這樣的協議能夠避免任何關于月球的主權聲明,同時充實現有的太空條約。
隨著中國宣布將在接下來幾周內發射首個落月探測器,此事已正式走向前臺。
此前,中國于2007年發射了本國首顆繞月人造探測衛星嫦娥一號,2010年發射了其姐妹星嫦娥二號。據中國方面消息,嫦娥三號探測衛星將搭載一架月球探測器——“玉兔”號,對月球表面地貌進行探測研究。在中國的民間傳說中,玉兔是嫦娥的寵物。
登月行動
在1969年至1972年間,阿波羅號載人飛船六次成功到達月球表面,標志著人類首次踏足地球之外的世界。
在1966年至1976年的十年冷戰高潮時期里,13艘自動化宇宙飛船在月球表面成功實現軟著陸,其中包括美國的五架“勘測者”號著陸器和蘇聯的八架探測器及兩輛月球車。(翻譯 朱思穎)
編輯 黃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