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
拓寬思路
社區“托老所”應遍布全城
“目前,老人選擇養老院普遍存在‘公辦進不去、民辦住不起、郊區不愿去’的情況。”議案開頭,市人大代表、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國有經濟研究室主任文宗瑜就提出了養老院的困境。
文宗瑜建議,應該鼓勵興建社區托老所。社區托老所類似“托兒所”,可依托社區房源為社區老年人提供“日托、周托或月托”的養老服務,如此一來便解決了土地和資金的制約。同時,因為處在社區內,社區托老所還可與居家養老相互支持。“對于那些子女長期不在的家庭,可以考慮通過將房子委托給社區托老所管理的方式,讓老年人可以直接在家里接受托老所提供的養老服務,真正實現居家養老。”
文宗瑜建議,首先,北京市應該出臺指導意見,對社區托老所的設立條件、收費標準等提出明確要求,并給予一些政策優惠,讓社區托老所遍布全城。其次,政府一方面應將社區托老所的建設列入財政預算中,另一方面還應引導社會資本進入。第三,建立社區醫院與社區托老所直通的醫療服務通道。最后,鑒于護理人員缺乏,應倡導和鼓勵志愿者參與社區托老所服務。本報記者趙瑩瑩 J201
清理“爛尾樓”讓位養老院
眼看北京的老齡化在加劇,城區養老機構床位不足,鄧佑玲等代表的目光鎖定了“爛尾樓”,他們提出:清理市內“爛尾樓”,發展養老服務機構。
鄧佑玲說,在CBD、西直門、亞運村、東二環等地段,都存在數量不等的“爛尾樓”,多數已經擱置五六年以上。“這些‘爛尾樓’的地段特好,卻長期閑置,在寸土寸金的市區里,真是浪費。”
鄧佑玲建議,相關部門首先對全市“爛尾樓”進行清理整頓,摸清底數,進行梳理分類。然后對房屋所有權、房屋功能和相關債務分離進行思路整理,對“爛尾樓”進行評估后掛牌,拍賣給愿意發展養老服務業的私營企業,并且限制其只能用于發展養老服務業,充分發揮建筑功能,也可加快債務處理進程。本報記者葉曉彥 J224
公辦養老院“托底”須監管
市人大代表郭鳴建議,新建養老機構的同時,應加強對現有公辦或公建民營養老機構的監管。
按照相關規定,政府主辦和公建民營養老機構,應發揮托底保障作用,重點為城市“三無”人員、農村五保對象中的老年人、經濟困難和低收入老年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和高齡老人提供服務。
“床位如此緊張,不少政府主辦和公辦民營養老機構也不認真執行相關規定,屬于重點保障的老人入住占已入住老人的比率不到50%,有些條件較好、規模較大的養老院,甚至不足30%。”郭鳴表示,除執行規定不嚴外,還有一部分養老院只愿意接受健康老人。郭鳴建議,嚴格政府主辦和公建民營養老機構的入住評估管理制度,加強對政府主辦和公建民營養老機構的監督檢查,讓其發揮“托底”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