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化3 證人出庭
說到即將開庭的這起案件,馬洪偉特別提到了新刑訴法在頒布之后,就一直受到外界關注的熱點之一:關鍵證人出庭。馬洪偉說,在新刑訴法正式實施之前,他們已經試點了兩起案件,讓關鍵證人出庭作證,取得了不錯的效果。
馬洪偉透露,檢察機關已經向法院提出申請并得到批準。這起案件庭審時,當事人余碩的女友李倩也將作為關鍵證人出庭。“首先她可以證明案件引發的原因,同時,也可以證明當事人的行兇事實。”馬洪偉說,他們已經在庭審前對李倩進行了兩次詢問,確認李倩的證言是否存在太大差異。
馬洪偉介紹說,新刑訴法從證人出庭的范圍、不出庭的后果以及加強對證人的保護等三方面都作出了規定。其中特別指出,控辯雙方對書面證言有異議,且該書面證言對定罪量刑有重大影響,人民法院認為提供該書面證言的證人有必要出庭的,證人應當出庭作證。
馬洪偉認為,關鍵證人出庭將增強證人的證明力,有利于揭露犯罪。
新刑訴法其它要點一覽>
“尊重和保障人權”寫入總則
新刑訴法將“尊重和保障人權”寫入刑訴法總則第2條。這將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和遏制刑訊逼供的發生,能有效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保證公民的訴訟權利。另外,新刑訴法引入了律師法的部分內容。在刑事訴訟中,讓公權與私權更加平衡。
逮捕要通知家屬
舊刑訴法規定,逮捕后因有礙偵查可不通知家屬。新刑訴法刪除了此條內容,并增加指定居所監視居住通知家屬的規定,嚴格限制拘留后不通知家屬的范圍,并規定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之后,應立即通知家屬。
不過,新刑訴法也規定了不通知家屬的例外情形: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嫌疑人、恐怖活動的犯罪嫌疑人在被拘留時,有關證據尚未查清,出于偵查需要,對相關工作的確需要保密。
刑訊逼供的口供不能作為證據
新刑訴法規定,采取刑訊逼供等非法方式收集的口供、證人證言等不能作為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