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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某指認現(xiàn)場 通訊員 張明權 記者 張路橋 攝
商報記者 謝聘
在人聲鼎沸的酒吧里,打扮時髦年輕的空姐,悄悄將手伸進她人的錢包……日前,21歲的空姐戴某在江北一酒吧玩耍時兩次盜竊,而她做這一切的初衷竟是為了還信用卡……目前,戴某被取保候審,案子已移交至檢察院。
如今信用卡已成為很多年輕人出門的“必備品”,刷卡時開開心心、大肆揮霍,還債時愁眉苦臉、四處拼湊……希望這起信用卡還款引發(fā)的盜竊案件能給追求奢靡生活的朋友一些警示。
“警官,我包里的錢不見了。”2014年12月13日晚7時許,一名年輕女子來到江北區(qū)觀音橋派出所報警,稱自己放在包里的1600元現(xiàn)金不見了,懷疑是前一晚在江北一酒吧玩耍時,被人偷走了。
“通過查看酒吧監(jiān)控,我們發(fā)現(xiàn)嫌疑人是與受害者同桌喝酒的一年輕女孩。”民警介紹,他們很快鎖定了嫌疑人。
記者通過監(jiān)控視頻看到,年輕女孩穿著時髦,坐在酒吧的沙發(fā)轉角,發(fā)現(xiàn)同桌的人都在交談、喝酒,沒人注意她后,就一邊和旁邊的一男性聊天,一邊將手伸到別人的提包里,打開里面的錢包,將錢拿出,揣在自己的靴子中。
“整個作案過程有2分鐘左右。”辦案民警介紹,通過查看監(jiān)控視頻,他們發(fā)現(xiàn)當天嫌疑人連續(xù)作案了兩次,“第一次是凌晨1點多鐘,偷了5000元左右;凌晨2點左右又偷了1600元,兩次都選擇女孩的提包下手”。
經(jīng)查,嫌疑人姓戴,今年21歲,四川人,是一航空公司的空乘人員。很快,戴某就被警方逮住了。
戴某交代,當晚她下飛機后,朋友就叫她到酒吧耍。兩個受害人雖然和她同桌喝酒,但她們此前并不認識,是因為中間人邀約才一起喝酒的。戴某告訴民警,自己是因為錢不夠花,而且又要還信用卡,才一時動了歪心思。
原來,戴某雖然收入不錯,而且父母都在沿海一帶做生意,但她的花費也很大。一般情況下,戴某每月有七八千元的工資,最高時能上萬,但她每周至少要去3次酒吧,加上買衣服、化妝品等花費,每個月都入不敷出。于是戴某便使用信用卡超前消費,欠下的卡債像滾雪球一樣越來越多,而她又要應付日常花銷,逐漸變得無力償還。
目前,戴某已經(jīng)被取保候審,案子已移交至檢察院。
專家
樹立正確消費觀 莫要走上歧途
“對本案來說,這位空姐偷錢應該不是預謀性的,而是一時沖動。”江北公安分局心理學家楊尚峰表示,因為卡債讓女孩壓力很大,所以在她看到“機會”時,經(jīng)不住誘惑,便把手伸向了別人的包包。
楊尚峰還表示,女孩花費那么大,可能是其對情緒的宣泄,也可能把對自我的認同建立在娛樂、消費等方面。“現(xiàn)在社會對于空姐這個職業(yè)的定義,是年輕漂亮、收入高,但空乘這一群體看似表面光鮮的人背后,也有一些大家不了解的心酸。”楊尚峰稱,通過娛樂、購物等消費來緩解工作、生活中的壓力和負面情緒,是很多年輕一族的做法。
楊尚峰建議,大家應有正確的消費觀和解壓方式,千萬不可走上歧途。
微調(diào)查
你怎么使用信用卡?
超前消費型:家住南坪的小陳是一名“卡奴”,25歲工作三年,已欠下了近10萬元的信用卡債。“大部分都是給女朋友買禮物,花費確實很大。”小陳稱,自己每個月工資3000元左右,但常常一個月要支出1萬多元,“信用卡只能分期還款,要么就是還最低金額,還是很累”。
理智消費型:“我一般不會大肆消費,只買必需品。”家住北部新區(qū)丁香路的小楊稱,自己每月的消費都在承受范圍內(nèi),而且會按期準時還款,“信用卡也是花費自己的錢嘛”。
抵觸用卡型:家住九龍坡區(qū)動物園附近的向女士稱,自己從未用過信用卡。“我覺得沒必要辦信用卡,沒帶現(xiàn)金時我就刷儲蓄卡。”向女士稱,辦信用卡后不及時還款還會影響個人信用。
提醒
凌晨0點至1點
是娛樂場所盜竊高峰
民警比對發(fā)現(xiàn),娛樂場所盜竊嫌犯作案很有規(guī)律,時間均在凌晨0時~1時,因為此時客人飲酒后精神亢奮,安全防范意識差,貴重物品也大多暴露明顯。
就此民警提醒:市民在娛樂場所,一定要看好自己的財物,切勿將錢包放在酒桌等明顯暴露或燈光灰暗的位置上;娛樂場所內(nèi)應張貼警示標語,提醒顧客管好自己的財物,有條件的場所要設立貴重物品寄存點;一旦失竊,及時報警。
相關
透支信用卡被立案
后來還上就沒事兒了?
1月8日晚,大渡口一對情侶吵架,女子小麗報警稱男友段某是逃犯,結果警方一查,他還真是名逃犯。不過,令民警意外的是,段某竟不知道自己是逃犯。原來,段某曾因惡意透支信用卡被立案,雖然他后來還上了欠款,但其在監(jiān)視居住期失聯(lián),便被警方網(wǎng)上追逃。
1月8日22時左右,大渡口八橋派出所接到轄區(qū)一名女子報警稱,男朋友和自己發(fā)生爭吵,還把自己剛買的手機摔壞了,“你們快點哈,我懷疑他是個逃犯。”女子稱。
民警趕到現(xiàn)場了解到,兩人屬戀愛關系,段某稱生意忙很少來看望小麗,可小麗發(fā)現(xiàn)段某根本不是忙生意,而是連續(xù)幾晚都在朋友家打牌,這讓小麗非常生氣,于是決定分手。段某則想挽留小麗,二人為此就發(fā)生了激烈爭吵。
隨后,民警問小麗稱段某系逃犯是怎么回事,小麗說只是想嚇唬嚇唬段某,段某也說是誤會。
可民警對二人的身份信息進行檢查后,卻發(fā)現(xiàn)段某竟真是逃犯,這時不僅小麗慌了神,連段某都嚇了一跳。
經(jīng)調(diào)查,民警了解到,一年前,段某因惡意透支信用卡30多萬,被北碚警方立案偵查監(jiān)視居住。后來,段某把錢還上了,隨后換了手機號并搬到大渡口住。結果,在其被監(jiān)視居住期間,北碚警方失去其聯(lián)系方式,致使其接受傳訊未到,便對其進行網(wǎng)上追逃。昨日,段某已經(jīng)被移交北碚警方進一步處理。
警方提醒,對于已經(jīng)立案的刑事案件,是需要經(jīng)過一系列司法程序進行處理的,就算當事人出現(xiàn)私下和解或其它情況,也依然要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的流程接受相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