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用公共停車位罰100元 廈門停車場管理征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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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對外提供停車服務最高罰2萬元《廈門經濟特區機動車停車場規劃建設與管理條例(草案)》公布并征求意見
東南快報訊(記者 金川)隨著機動車數量的猛增,廈門市停車難問題日益嚴重,如何規劃管理停車場,成為時下談論的熱點。
昨日,記者從廈門市建設與管理局網站獲悉,停車場規劃建設與管理有了新進展,《廈門經濟特區機動車停車場規劃建設與管理條例(草案)》(以下簡稱《草案》)公布,并廣泛征求廣大市民和社會各界意見和建議,時間截至明日。
據悉,《草案》中所稱停車場,是指主要供各類機動車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內場所,《草案》具體內容主要針對廈門市停車場的管理和規劃建設,同時,也明確了相關的法律責任。
《草案》規定,新建、改建、擴建各類建筑物,應當按照有關設計規范和建設項目停車配建指標配建、增建停車場,并劃定公共停車位與專用停車位的區域,未按照規定配建、增建停車場的,廈門市規劃主管部門不予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確因地質等客觀條件無法按標準配建地下停車泊位的,建筑所有者應向廈門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有關專家技術論證報告,經廈門市規劃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討論同意后,可調整規劃方案在地上合適樓層建設停車庫;或依照廈門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管理規定,可以申請租賃相鄰的市政道路、公共綠地的地下空間使用權,用于建設地下停車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