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警總隊釋疑“駕照銷分新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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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理由
昨日上午,有媒體報道公安部施行新規,允許“1本駕照最多為3輛車處理違法行為”,在網上引發大量轉載和熱議。不少網友說,如果消息屬實,該政策實際上是在默認“買分賣分”。
隨后,公安部交管局通過權威媒體向公眾釋疑:該說法系個別媒體誤讀。公安部門禁止任何人出賣或購買交通違法記分,對“買分賣分”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昨日,福建省交警總隊相關負責人表示,個別媒體的誤讀與正在進行升級的公安交通管理綜合運用平臺軟件有關,升級后的系統是否是最終版本,以及一些相關的細則,還需等公安部進一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