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醫療腐敗案:女醫代揭權色交易內幕 曾為坐臺小姐
一個女醫代的權色交易
40歲的周某既是一名“資深”醫代,又是一名下線業務員,而在早些年,她是個坐臺小姐,靠著權色交易,搞定了不少醫院領導及醫生。2006年底開始,她在漳浦縣等地一些醫院及鄉鎮衛生院推銷藥品,至去年年底,她的銷售額達到375萬元,涉嫌行賄金額達73萬余元。
經查,2006年11月開始,周某多次到漳浦縣某醫院與多名醫生接觸,經雙方商定,醫生若開具周某所代理的安絡痛等藥品,可從中得到20%的回扣。而周某的上級代理李某會通過銀行卡轉賬的形式直接支付給周某30%藥品回扣。截至2012年12月,周某累計給該醫院醫生回扣87946元,所得回扣由周某根據醫生每月開藥情況,將現金裝入信封直接支付給各個醫生。
2007年3月,周某又開始將目標瞄準漳浦縣另一家醫院,與該醫院多名醫生接觸,以同樣的方式對醫生進行行賄。截至2012年12月,周某累計給該醫院醫生回扣144090元。
2012年3月起,周某又先后將自己的業務拓展到該縣另外兩家醫院,其中一家二級醫院40多名醫生收受周某的藥品回扣,截至2012年12月,藥品回扣累計達30萬余元。而另一家鄉鎮衛生院16名醫生收受周某醫藥回扣也達20多萬元。
一種藥品要闖的四道關
據了解,為了計算各個醫生的“工作量”,周某還買通了醫院的統方員,每月按各科室醫生開具的藥品計算提成,統方員按每盒或每瓶0.5元收取好處費。另外,周某還要給醫院負責人相應的“好處費”。
“藥廠生產的某一藥品到患者手中要經過4關:通過招投標進入省一級藥品集中采購目錄,再進入地市一級衛生管理部門的藥品目錄,然后,醫院采購該藥品,科室醫生在診療時使用該藥品。”而“為確保藥品進入省級藥品集中采購目錄,一些廠家或藥品經營企業負責對組織招投標人員行賄,并通過圍標、串標等手段確保中標;之后,為了入圍地市一級確標的藥品目錄以及醫院采購該藥品,地區一級的醫藥代表又要負責‘搞定’衛生、藥監和醫院相關負責人”。
知情人士透露,藥品到患者手中要層層過關,每過一關都要被“雁過拔毛”,以至于藥品中標價中的50%或者更多要被用于這部分的“營銷”。而醫藥公司本身也要賺取一定的利潤,因此,藥品的售價和成本價相差基本都在十幾倍以上。而藥品價格越高,各方從中賺取的利潤也就越高。“譬如同樣是頭孢類的藥品,只要廠家能和醫院掛上鉤,同樣療效的情況下也傾向利潤空間大的藥品,至于低價藥就不在考慮范疇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