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三成校車不達標 校車司機需具備三年以上駕齡
福州出臺“校車服務方案”,更換不達標校車,車體統一為黃色
福州市現有校車493輛,其中328輛是符合國家標準的專用校車。福州市教育局日前出臺《福州市校車服務實施方案》(簡稱《方案》),透露這一消息,并要求具有三年以上駕齡的老司機,才可以聘請為校車司機。
幼兒園校車占九成
數據顯示,福州市現有校車493輛,其中接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校車只有45輛,其余448輛是接送幼兒學生的,可見,幼兒園校車占據校車的大頭,約占九成。
493輛校車中,符合國家標準的專用校車328輛,達66.5%,約三成校車不達標。福州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這些未達標的校車,今后還將逐漸更換成國標校車。
根據《方案》,校車將采取以自籌資金為主,省、市級財政補助一部分,縣(市)區財政補助一部分,由學校或校車服務提供者購買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條件的客運車輛,專門用于接送學生,不參與其他運營;農村學生周末班車采取“政府補貼,由城市公交、農村客運等運營公司提供校車服務”的模式,解決農村地區學生交通安全問題。
校車司機需具備三年以上駕齡
對于校車駕駛員的條件,《方案》也做出了明確規定。要求取得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并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年齡在25周歲以上,不超過60周歲;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被記滿分記錄。同時,校車駕駛員還應沒有一些重大交通事故責任記錄,無飲酒后駕駛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等記錄。
《方案》稱,校車應統一著黃色的車體外觀顏色,在車輛兩側應統一粘貼校車標牌,標版上寫明本車牌號碼、車輛所有人、駕駛人、行駛路線、開行時間、停靠站點、跟車照管人及其聯系電話等。
同時,校車還應配備統一的校車標志燈和停車指示標志,攜帶逃生錘、干粉滅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設備,并安裝可適時監控的GPS系統,確保對校車實施全程實時監控管理。根據規定,校車應每半年進行一次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
實習編輯 黃金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