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住房公積金有新辦法 無須擔保最長可貸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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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額度怎么算?
新的《貸款辦法》最大的變化之一,是調整了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公式。
公積金貸款額度=〔(借款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12×35%×貸款年限)+借款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流動性調節系數
其中,借款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是指借款申請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公式中的35%為還貸能力系數;流動性調節系數則根據全市住房公積金貸款使用率進行變化。
例如,李小姐購買二套住房,總價100萬元,首付60萬元;李小姐繳存基數5000元,當前公積金賬戶余額10萬元;申請20年期,40萬元貸款。假設之前四個月廈門市住房公積金貸款使用率為92%,流動性調節系數為0.6。經測算,公積金貸款額度= [(5000×12×35%×20)+100000]×0.6=312000元。
綜合考慮廈門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及本套住房最高可貸額度,李小姐需申請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其中住房公積金貸款31.2萬元,商業性住房貸款8.8萬元。
《提取辦法》
住房公積金可先還商業貸款
不少市民在購房時,由于貸款總額超出了住房公積金可貸額度,往往需要選擇“公積金+商業”的組合貸款。其中,商業貸款的利率明顯要高于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
以往,職工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必須優先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這讓購房者感覺“很不劃算”。隨著新的《廈門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辦法》的實施,明年起,這一限制將被取消,職工可將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先還商業貸款。不過,職工若有逾期住房公積金貸款則必須優先償還。
同時,為更好地方便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自住住房消費,新的《提取辦法》刪除了職工購買新建商品房或經濟適用房提取住房公積金必須轉賬作首期款的限制;新增了報銷購房貸款本息的還貸提取類型。
新的《提取辦法》還規范了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職工辦理非銷戶類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后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最低應保留最近12個月的繳存額。但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無需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在住房總價款內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
廈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負責人表示,新的《提取辦法》簡化了提取程序和審批材料,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將更加便捷。職工如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予提取的審核意見有異議的,可書面提出復審。 (記者 錢玲玲)
實習編輯 艾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