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公積金新政施行后 17種情形可提取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新規八大主要變化
●調整了廈門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公式。公積金貸款額度=〔(借款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12×35%×貸款年限)+借款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流動性調節系數。
●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長可獲得30年的貸款期限,比原來延長了5年。
●借款申請人申請貸款時,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應不少于最近12個月繳存額。
●已辦理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申請人及其配偶,必須結清滿一年后方可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單身職工、非本市戶籍職工或只有一個收入來源的貸款家庭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允許其自行決定是否提供擔保人。
●房地產開發商不得拒絕住房公積金貸款。
●增設公積金貸款“保低”條款。
●職工可將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先還商業貸款。不過,職工若有逾期住房公積金貸款則必須優先償還。(晨報記者 錢玲玲 實習生 楊燕絲)
實習編輯 艾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