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南寧市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了《南寧市進一步改革戶籍管理制度的實施辦法(試行)》。此次試行改革是戶籍管理制度的一項歷史性突破,打破了傳統的“二元制”戶籍管理制度,實行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管理制度。
根據試行辦法,南寧市(含六縣)行政區域范圍內取消按農業戶口、非農業戶口區分城鄉戶口的登記方式,實行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管理制度。居民戶口簿及常住人口登記表的“戶別”欄不再加注“農業戶口”或者“非農業戶口”,統稱居民戶口,統一登記為“家庭戶”或者“集體戶”。按照在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的原則,公民在經常居住地登記的戶口為常住戶口。
此次戶籍管理制度改革以具有合法穩定住所為戶口遷移的基本條件,保持現行的戶籍準入條件不變的情況下,進一步放寬落戶條件,降低入戶門檻,簡化戶口遷移手續,促進人口合理有序流動。
通過購買、贈與、繼承、自建等方式擁有房屋所有權的住房(含銀行按揭的商品住房)和公共租賃房、單位集體宿舍及親屬住所等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及與其共同居住的直系親屬,可辦理南寧市居民戶口登記。
駐南寧市的中央、自治區直屬和市(區)屬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招聘的工作人員,在南寧市行政區域內各級民政部門登記注冊的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聘用的專職工作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繳納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并服務滿2年以上均可辦理居民戶口登記。
在南寧市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區內戶籍農村居民,在市里務工經商4年以上且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3年以上的,可到住所地戶口登記機關辦理居民戶口登記。獲得市級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等榮譽稱號的自治區戶籍的優秀農民工,辦理居民戶口登記可不受居住時間限制,自治區以外戶籍的優秀農民工,其本人可以辦理南寧市居民戶口登記。
此外,南寧市還鼓勵各類人才落戶。大學本科、專科等各個階段學歷的人員,特殊人才、特殊技能人員均可落戶。在南寧市投資興辦實業的投資者、業主及其聘用的管理專業技術人員,符合條件亦可落戶。(記者 黃燕)
實習編輯:陸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