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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院認定過路費案證據不足
主審法官和庭長被免職 平頂山中院副院長停職
16日16時,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向媒體通報時建鋒偷逃368萬過路費一案的情況和對相關人員的責任追究情況。
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時建鋒詐騙一案”判決后,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也引起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的高度重視。1月13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張立勇批示,要求省法院刑庭、審判監督庭介入了解案情。1月14日,張立勇要求主管刑事、審判監督的副院長召集省院刑庭、審監庭調閱案件卷宗,認真審查。1月15日夜,張立勇主持召開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聽取平頂山中院對本案的匯報,研究分析案情,隨后又召開黨組會,研究決定,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組織處理。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認為,根據現有證據,平頂山中院認定時建鋒犯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主要表現在時建鋒是否參與犯罪,是否與他人共同犯罪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地位是什么等。由于時建鋒之弟時軍鋒15日晚向公安機關投案。鑒于該案事實、證據發生重大變化,平頂山中院已建議平頂山市人民檢察院撤回起訴。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認為,平頂山中院在審理時建峰詐騙一案時,存在審查不細、把關不嚴等問題,判決結果損害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形象,損害了法律的尊嚴和司法的公信力,決定對相關審判人員予以責任追究。平頂山中院刑一庭主審法官婁彥偉對案件證據審查不細,把關不嚴,免去其助理審判員職務,調離審判崗位,接受培訓,等候處理;平頂山中院刑一庭庭長侯曉宏領導不力,負有主要責任,失職,責令平頂山中院依照法律程序提請免去侯曉宏刑一庭庭長職務,接受培訓,等候處理;平頂山中院副院長任建軍,作為主管院長,主持審委會把關不嚴,沒有盡到應盡職責,經商平頂山市委同意,對其停職檢查;平頂山中院院長郭保振作為院長,要對全院負責,干部教育培訓管理不到位,對其誡勉談話;責成平頂山中院向省法院、平頂山市委寫出檢查,對平頂山中院在全省通報批評。
此外,河南省法院作為審判監督的上級法院,因監督指導不力,向河南省委、省委政法委寫出檢查報告。
來源:黑龍江晨報 編輯:馮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