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游展示《旅游法》 向明超 攝
9月27日,從十月一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正式實施。河南省固始縣旅游局高度重視、快速行動、積極策劃,迅速掀起學習宣傳、貫徹落實《旅游法》的先行縣,打造旅游服務業發展模范縣,全力推進旅游服務業又好又快發展。
在固始縣政府廣場上,中國日報記者看到縣旅游局組織的一些賓館、酒店、景區、旅行社等涉旅企業人員在發放宣傳資料,廣場上懸掛宣傳橫幅宣傳《旅游法》,該局為學習宣傳貫徹《旅游法》營造濃厚的社會氛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分為10章,共112條,包括總則、旅游者、旅游規劃和促進、旅游經營、旅游服務合同、旅游安全、旅游監督管理、旅游糾紛處理、法律責任和附則。法律規定,國家發展旅游事業,完善旅游公共服務,依法保護旅游者在旅游活動中的權利。旅游業發展應當遵循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相統一的原則。國家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在有效保護旅游資源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利用旅游資源。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游覽場所應當體現公益性質。國家建立健全旅游服務標準和市場規劃,禁止行業壟斷和地區壟斷。旅游經營者應當誠信經營,公平競爭,承擔社會責任,為旅游者提供安全、健康、衛生、方便的旅游服務。國務院建立健全旅游綜合協調機制,對旅游業發展進行綜合協調。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旅游工作的組織和領導,明確相關部門或者機構,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旅游業發展和監督管理進行統籌協調。 (記者 向明超)
實習編輯 艾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