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商務部近日聯合發布了《2011年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資金發放范圍及標準》公告,明確2011年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資金補貼范圍、條件及標準,合理調整了車輛使用年限,并適當提高了資金補貼標準。
繼去年車市井噴式增長之后,今年汽車優惠政策逐漸退市,受此影響,今年4、5月連續兩個月汽車產銷同比出現負增長,且5月的降幅更大。因此,有業內人士呼吁,政府需再度推出新的汽車行業刺激政策。此次《2011年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資金發放范圍及標準》公告的出臺,國家希望通過此項補貼,加快老舊汽車報廢,鼓勵國產汽車發展,從而促進老舊新車更換,加快淘汰對環境污染嚴重的高排放車。
標準提出,根據補貼資金規模繼續對符合一定條件、提前報廢更新的城市公交、農村客運車輛以及提前報廢的重型載貨汽車給予資金補貼,其中補貼最高金額由1.5萬元提高至1.8萬元,同時汽車使用最高年限由9年延長到15年。
具體而言,為增強補貼政策的吸引力,參照汽車以舊換新的補貼標準,將城市公交、農村客運、重型載貨汽車的補貼標準分別由1.5萬元、1萬元、5000元調增到1.8萬元、1.1萬元、1.8萬元。符合補貼條件的車主,可按有關規定,直接到車籍所在地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聯合服務窗口申請補貼資金。
為體現資源節約,標準延長了補貼車輛使用年限,將城市公交、農村客運、重型載貨汽車等補貼車輛的使用年限分別由7至9年、4至8年、7至9年調整為8年以上(含8年)、6年以上(含6年)、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
據了解,國家每年針對老舊報廢補貼的力度和車型都會不同,今年針對農村客車等進行補貼,明年可能會對中巴車等有報廢補貼,而今年補貼力度加大,對老舊車輛報廢有更好促進效果,同時有利于老舊車更換新車。自推出汽車以舊換新政策以來,補貼額度也一再提升。
業內人士認為,此項政策具有指導意義,作為國家2011年推出的首項汽車行業刺激政策,雖然此次老舊汽車報廢城市公交、重型載貨汽車的售價遠高于以舊換新補貼車型的價格,但報廢補貼還是有助于推動貨運質量改善,對發展循環經濟、方便城鄉居民出行方面均具重要意義。
來源:湖北日報 編輯:許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