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4年查內幕交易153起 五方面入手整治頑疾
中國證監會副主席桂敏杰在昨日舉行的監察部、公安部、證監會聯合新聞發布會上表示,近年來,證監會會同紀檢監察機關、公安機關加大了對內幕交易的打擊力度,立案查處了一大批大案要案,目前,“群防聯控、綜合防治”的內幕交易防控體系已初步形成,并顯示出積極效果。
“內幕交易違法犯罪是證券市場的頑疾,需要進行長期的斗爭。”桂敏杰指出,下一步,證監會將繼續把打擊內幕交易行為作為證券市場監管執法工作重點,著力做好加強防控體系建設、集中監管資源嚴打嚴控、落實并購重組“異動即調查、涉嫌即暫停、違規即終止”原則、加強監管系統內部管理、加大證券案件宣傳警示力度等五方面工作。
⊙記者 馬婧妤 ○編輯 衡道慶
4年立案調查
內幕交易案件153起
桂敏杰在發布會上對證監會近年打擊和防控內幕交易情況進行了介紹。他表示,內幕交易是證券市場的一種典型違法違規行為,嚴重危害市場秩序,為投資者所痛恨,也是監管機構和司法機關重點打擊的對象。
2008年以來,證監會共獲取內幕交易線索426件,交易所監控成為獲取線索的主要渠道,其中329件線索為交易所監控發現;通過日常監管發現44件;通過媒體報道發現19件,其他渠道發現34件。
在對各類線索核實的基礎上,證監會共立案調查內幕交易案件153起,對31起內幕交易案件涉及的58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對4名當事人予以市場禁入。如遼源得亨內幕交易案、北孚集團秦少秋內幕交易案、佛塑股份多名中層管理人員及親屬內幕交易案、原光明集團董事長馬中文內幕交易案等一系列案件受到查處。
目前,證監會打擊內幕交易專項工作仍在進行。同時,證監會還加大了對內幕交易案件的刑事追責力度,對調查發現內幕交易行為涉嫌犯罪的,堅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008年以來,共移送內幕交易案件39起。“黃光裕案”、“上海祖龍案”、“天山紡織案”、山西美錦集團內幕交易案等已定罪宣判,近期偵辦的涉案金額9000萬元的秦宣等人內幕交易“西南合成”案等一批金額巨大的案件已逮捕當事人或移送起訴。
桂敏杰表示,鑒于少數內幕交易案件及黨政領導干部違紀違法,證監會加強了與紀檢監察機關的配合,通過建立有效的協調機制,順利查處了若干起有影響的案件。
內幕交易綜合防控體系
初步形成
“按照打防并舉的指導思想,在加強監管執法和刑事打擊的同時,證監會會同國家相關部門重點加強了制度建設,努力構建內幕交易綜合防控長效工作機制。”桂敏杰表示,通過各部門共同努力,“群防聯控、綜合防治”的內幕交易防控體系已初步形成,成效初步顯現。
一是聯合公安部、監察部、國資委、國家預防腐敗局等單位,研究并提出了內幕交易綜合防控的工作建議,國務院批準轉發了五部門《關于依法打擊和防控資本市場內幕交易的意見》。目前證監會34家派出機構已陸續與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建立起內幕交易綜合防控工作機制。
二是配合高法、高檢、公安部研究制定有關司法解釋和工作制度,已在案件證據轉換、執法協作等方面取得重要突破,在今年推動發布兩個司法文件的基礎上,另一個專門解決內幕交易調查認定和舉證責任難題的司法解釋也即將出臺。
三是全面推進上市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發布《關于上市公司建立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的規定》。
四是不斷研究提高上市公司重組借殼的標準,完善上市公司并購重組的信息披露制度和股票交易停牌等規則,增加內幕交易的違法成本。
五是會同監察部組織10個省級紀檢監察機關和地方證監局建立了聯席會議制度,就防治地方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內幕交易行為形成了會商處理機制。
六是進一步做好對監管干部自身的監督和管理。證監會今年向系統各單位、各部門下發通知,就內幕信息界定管理,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保密工作和監督檢查等作出明確規定,并在全系統開展了廣泛教育,督促嚴格執行。
五方面入手
打擊內幕交易行為
桂敏杰指出,下一步證監會將繼續把打擊內幕交易行為作為證券市場監管執法的重點,對內幕交易行為“零容忍”,并具體從五方面著手開展工作。
一是推動落實《關于依法打擊和防控資本市場內幕交易的意見》,加強綜合防控體系建設,形成防治合力,從制度層面實現對內幕交易的源頭治理。
二是集中監管資源,嚴厲打擊內幕交易行為,保持持續的高壓態勢。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手軟。同時加強與紀檢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的配合,堅決移送涉嫌違法違紀的案件,加大打擊力度,提高內幕交易違法違紀成本。
三是對容易引發內幕交易的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全面落實“異動即調查、涉嫌即暫停、違規即終止”的規則,減少違法者的可乘之機。
四是進一步加強監管系統內部管理,全面推行披露在前、受理在后的工作機制,公開工作流程,嚴格工作紀律,對監管系統違法違紀者,堅決查處,絕不姑息。
五是加大證券案件宣傳力度,警示、教育包括黨政干部和國企領導在內的各類主體,努力提高市場參與者的守法意識和誠信意識。
來源: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編輯:鄧京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