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公布旅游相關數據 總和超內地總數據
產生地方之和大于全國數據的技術性因素還在于統計方法的不規范、不統一。目前,各地國內游客統計主要有三種渠道:一是各類旅游住宿設施的住客人數;二是各類旅游景區景點的游客人數;三是旅行社的接待人數。把三者合起來統計,必然發生1個游客被計算為多個游客的重復統計。如1個游客參加了5日游旅行團,旅行社統計1個人次,住兩個賓館被統計為兩個人次,游覽了4個景點被統計為4個人次,這些數據歸到旅游局那里,1個游客就被統計為7個人次。
無限泛化旅游概念助長了旅游界浮躁風氣
確定“國內游客”的確切含義與范圍,是規范國內旅游統計的基礎。國內游客是否包括一日游游客,各國做法不盡相同。歐洲、大洋洲國家和國內旅游,一般不統計一日游游客。例如,英國是指在外逗留一夜以上的游客,按外出目的分為度假探親、商務會議及其他目的三類,按外出時間分為1~3夜短期和4夜以上長期兩種。1979年,澳大利亞規定“旅游者是離開自己的慣常居住地至少40公里以外,在該地至少停留24個小時,但最多不超過12個月”的人,并明確規定,“當地居民對該地旅游景點的訪問不應該包括在內”。美國則包括一日游游客,1988年的標準是:“旅游者是除了上下班通勤之外,出于商務、休閑、個人事務或任何其他目的,外出旅行至少160公里(單程),無論其在外過夜還是當日返回。”
世界旅游組織發布的《世界旅游統計概覽》中,對國內旅游統計的唯一渠道是“旅游住宿設施”,統計指標包括“酒店和類似住宿設施接待人數(萬人數)”“酒店和類似住宿設施接待人天數(萬人天)”“非常住旅游者在所有旅游住宿設施的平均停留時間(天)”,即:萬人天÷萬人數=平均停留時間(天)。這種統計口徑只計算在旅游住宿設施中的過夜游客,因而能有效地解決重復統計問題,因為1個游客不管1次旅游到過幾個地方、幾個景點、被幾個旅行社接待,每天只能住宿1夜次。世界旅游組織關于“國內旅游”的統計體系中,只計算在旅游住宿設施中過夜的游客,不計算一日游游客,是科學、合理的,可以說是國際標準。
旅游界公認的關于旅游行為的定義是:離開慣常環境或慣常居住地,從事觀光度假、商務會議和探親訪友的活動。城鄉居民在慣常居住地的不過夜的游覽、娛樂、健身、購物、探親訪友和會議等活動,實際上依然是在慣常環境下的休閑性或事務性活動,并沒有發生異地經歷與異地體驗,因此不能稱之為旅游與旅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