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公布旅游相關數據 總和超內地總數據
目前,我國的統計標準混淆了異地休閑與本地休閑的區別,模糊了旅游是異地休閑的本質特征,把“旅游”與“旅游者”的概念無限泛化,有的地方甚至把“黃金周”期間城鎮居民購物、餐飲和娛樂等消費都計入“旅游”收入,其后果是夸大旅游產業的規模與作用,有意無意地助長了旅游界的浮躁風氣。
建議國內旅游統計中取消“一日游游客”
鑒于上述理由,筆者建議在國內旅游統計中取消“一日游游客”。在春節、清明、“五一”、端午、“十一”和中秋等連續休假期間,“一日游”占4/5左右,大多數人是在居住地區或近鄰地區的休閑活動;盡管在高速公路和高鐵的“同城效應”條件下,“一日游”可以跨越市界,但沒有在異地發生過夜消費,也不應列入到旅游統計之內。這幾個集中休假時段內,可設“過夜旅游者”與“一日游覽者”,分別加以統計。
今年春節,北京市“假日辦”公布,北京各景區共接待游客827萬人次,其中外地來京游客93萬人次,旅游消費22.43億元(人均花費2411.8元——筆者注,下同)。北京市民在京景區旅游658萬人次,旅游消費10.86億元(人均花費165元)。北京鄉村民俗游共接待76.26萬人次,旅游收入7532萬元(人均花費98.8元)。北京市監測的13家郊區滑雪場共接待11.78萬人次,綜合收入1641萬元(人均花費139.3元)。天津市統計局公布的數據為,“來津過夜的北京游客20.75萬人次,旅游消費1.24億元”(人均花費597.6元)。把外地過夜游客與本地一日游游客區分開來,這種統計方法相當可取,對指導休閑與旅游產品開發、市場營銷和經營管理工作十分有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