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分鐘后,記者和那位男性乘客先后下車結賬,由于記者是后上車的乘客,于是只掏出了上車時距離終點的里程費用,卻被司機告知,費用從起點起算,必須付清全款。
記者:俺倆人咋還收這么多錢呢?
的哥:都一樣,你付你的,他付他的,恁倆又不認識,你掏你的錢,他掏他的錢。
記者:現在都是這樣收費嗎?
的哥:不然這個現在這時間段哪打得上車啊,都是這樣的。
據了解,2005年修訂的《鄭州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曾規定,在惡劣天氣下允許出租拼車,然而這一規定隨后廢止,多年來沒有新方案出臺,導致合乘拼車收費在鄭州無法可依,"宰客"事件時有發生。甚至出現了強制乘客拼車的情況。拼乘中常出現的問題有:司機繞道,誤時、無法打印發票等情況。為了解決類似的問題,民間智慧不斷涌現。2011年10月份,鄭州市出租車司機盧建中耗時兩個月之久,研制出拼車指示燈,由6個轉向燈和一個裝飾燈組成,看到指示燈閃爍,等車的乘客可以對出租車大致的行車路線一目了然。然而沒過幾天,就被客運管理部門拆除。
盧建中:那個指示燈沒有再用過,我已經把它拆了,因為相關部門不支持,客運管理處對這個拼車這個方式也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