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春節消費漲價是“行規”
記者走訪了長沙多家餐飲娛樂場所發現,春節期間臨時漲價、捆綁消費、設置規定等已是普遍現象,甚至已經成為“行規”。
位于萬家麗路的一家餐館的許經理告訴記者,春節期間,餐飲行業確實會設置一些“特殊規定”。因為飲料、果汁等酒水商品是餐飲行業利潤的大頭,特別為商家看重。過年期間,不少餐館不允許客人自帶酒水飲料,必須要按本店價格購買。如果“謝絕自帶酒水”遭到消費者抵制,那么商家則要另外收取“酒水服務費”。據介紹,他的餐館銷量最大的某品牌啤酒售價每瓶10元,而進價是每瓶3.5元,單看酒水,春節期間每天的營業額就是平時的5、6倍。
“臨近年末,菜價、物價成本本來就比平常高,再加上春節用工難,人力成本、管理成本也高漲,對于餐館來說,不漲價不行啊。”位于韶山路的某家餐廳經理告訴記者,漲價是不得已針對春節時期的特殊政策,春節過后,等員工和貨源供應恢復正常,餐廳價格則會轉為正常。
對于餐廳推行的各種變相漲價政策,在不少市民憤怒之余,也有市民表示出理解。“春節上班肯定要給加班費吧,這個錢還不得從餐廳的利潤中出。”也有市民表示,春節期間的菜價確實比平時要貴,漲價也是難免的。但也有市民認為,現在春節,很多單位都是正常上班,服務價格也維持不變。作為日常生活消費,餐廳也應該按照正常狀態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