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國務院批準南通市為‘較大的市’。建議全國人大法工委進一步推進地方立法體系的完善,賦予南通市地方立法權。”昨日,揚子晚報記者了解到,全國人大代表、南通市市長張國華已向兩會提交建議。事實上,今年兩會上,不止是南通,國內多個經濟較發達的城市都在申請要求批準成為“較大的市”。本報兩會報道組
【什么是“較大的市”】
“特大城市”、“大城市”、“大中城市”這些詞語是我們平時接觸到比較多的,“較大的市”是個什么概念不免有些陌生。事實上,這是因為,我們國家已經有20年時間沒有新批過“較大的市”了,上一次獲批的兩個城市都是江蘇的,分別是徐州和蘇州,那還是在1993年。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定義,“較大的市”專指經國務院批準,擁有與省會(自治區首府)城市相同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制定權的城市。除此之外,法律意義上“較大的市”還包括省、自治區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經濟特區所在地的市。
成為“較大的市”后,與一般城市最大的區別就是,地方擁有立法權,可以制定自己的規章和地方性法規。根據我國《立法法》規定: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根據本市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在不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省、自治區的地方性法規相抵觸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報省、自治區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后施行。
【為什么要成為“較大的市”】
成為“較大的市”將提高城市競爭力
建議里寫道,南通的經濟社會發展近些年取得了很好的成績,2012年該市的地區生產總值和財政總收入分別居全國地級市第8位和第5位,所轄縣(市)全部躋身全國基本競爭力百強縣(市)行列,應當有與之相稱的“較大的市”地位。
“南通在江蘇和長三角這個整體發展水平較高的地區,正在實現從崛起蘇中到融入蘇南,進而挺進長三角核心圈的城市振興。賦予南通‘較大的市’地位,將更有利于南通城市競爭力和影響力的迅速提升,為南通在更高起點上實現新的歷史性跨越提供寬闊的發展平臺。”全國人大代表、南通市市長張國華說,“南通作為蘇中蘇北的橋頭堡,承載著連接上海、對洽蘇南、拉動蘇中、輻射蘇北的重要使命。”他認為,賦予南通“較大的市”地位,對于拉動蘇中蘇北經濟發展、積極構建長三角大城市群具有十分重要的戰略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