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乏立法權制約地方發展
除了城市地位與影響力之外,如果能成為“較大的市”,地方就會擁有立法權,這是南通人最看重的一點。張國華代表認為,南通特色經濟的迅猛發展,需要地方立法予以支撐。南通岸線資源十分豐富,擁有219公里長江岸線和203公里黃海岸線。南通港是國家主樞紐港、上海國際航運中心組合港、長江一類口岸,南通還是國家級外貿轉型升級專業型示范基地,私營企業數、個體工商戶保持全省第二,建筑業主要經濟指標連續保持全省第一,賦予南通“較大的市”地位,將有利于從地方立法層面為特色經濟的發展增添新的動力、注入新的活力。在改革開放的探索實踐中,南通成為國家創新型試點城市、知識產權示范市、全國人口和計劃生育綜合改革示范市,獲批首批創建全國質量強市示范市。但是,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諸多創新工作因缺乏法律支撐難以更加有效地推進。
“南通法治建設基礎扎實,具備了地方立法方面的工作條件。最早在省內建立了政府法制工作機構,市人大常委會也較早成立了法規研究機構,近年來行政執法隊伍規范化建設不斷加強。”張國華認為,經過多年的努力,南通已經具備了“較大的市”對地方立法工作能力的基本要求。
【溫州等也在申請“較大的市”】
記者了解到,事實上今年兩會上,不止是南通,國內多個經濟較發達的城市都在申請要求批準成為“較大的市”。來自溫州的全國人大代表鄭雪君在發言時就語調激昂:“我們強烈希望國務院能夠重視溫州連續20多年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批準溫州為‘較大的市’這個議案,盡快將溫州確定為‘較大的市’。”
連日來,包括廣東東莞和佛山等多個城市都通過兩會平臺提出了同樣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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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有4個“較大的市”
我國從1984年公布首批18個“較大的市”以來,一共批準公布過4批城市。1984年10月獲批的有唐山、大同、包頭、大連、鞍山、撫順、吉林、齊齊哈爾、無錫、淮南、青島、洛陽,當時重慶也在列,只是后來已升為直轄市;此后,國務院又分別于1988年批準了寧波,1992年批準了淄博、邯鄲、本溪,1993年批準了徐州、蘇州為“較大的市”。而在這之外,“較大的市”還包括各省、自治區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幾個經濟特區所在地的市。
江蘇的4個“較大的市”是南京、蘇州、無錫、徐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