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解讀
受理30天內辦結登記手續
對于即將施行的不動產登記,近日,青島市不動產登記局負責人結合《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對相關問題進行了解釋。
登記流程方面,該局負責人介紹,為保護權利人合法權益,根據《不動產條例》規定,登記過程中,登記機構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于登記簿前,申請人可以撤回登記申請; 登記機構必須現場審查,受理后需書面告知申請人,對不符合法定條件不予受理的,以及不屬于本機構登記范圍的,也要書面告知申請人,并一次性告知需補正內容或者申請途徑,登記機構原則上自受理登記申請30天內辦結登記手續,完成登記后依法核發權屬證書或登記證明; 登記機構能夠通過實時互通共享取得的信息,不得要求申請人重復提交。
非權利人和利害關系人無法查詢
據介紹,按照規定,國土部門將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確保國家、省、市、縣四級登記信息的實時共享,同時國土資源、公安、民政、財政、稅務、工商、金融、審計、統計、住房城鄉建設、農業、林業、海洋等部門可實現相關信息互通共享。
關于登記資料查詢,按照物權法相關規定,登記資料查詢人限定在權利人和利害關系人,有關國家機關可以依法查詢、復制與調查處理事項有關的登記資料,查詢登記資料要向登記機構說明查詢目的,不得將查詢獲得的資料用于其他目的,未經權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詢資料。
不動產登記簿將被永久保存
按照規定,不動產登記機構將建立統一的不動產登記簿,用于登記市民不動產的自然狀況、權屬狀況、權利限制狀況,而登記簿相關情況也自然受到市民關注。記者了解到,登記簿原則上將采用電子介質,登記后將被永久保存,配備防盜、防火、防漬、防有害生物等安全保護設施,同時要配備專門的存儲設施,采取信息網絡安全防護措施,并定期進行異地備份;任何人不得損毀登記簿,除依法予以更正外不得修改登記事項;登記簿損毀、滅失的,要依據原有登記資料予以重建。(陳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