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系統反腐行動升級
衛計委:老虎蒼蠅一起打
吉林大學副校長兼白求恩醫學部部長王冠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中南大學副校長兼湘雅二醫院黨委書記胡鐵輝涉嫌違紀問題被立案調查;海南醫療衛生系統43名干部先后因貪腐被查處……
十八大以來,醫療系統反腐行動持續升級。專家指出,收受“紅包”“回扣”之風愈演愈烈,商業回扣成醫療腐敗“重災區”,迫切需要健全相關醫療監管制度,完善有效防腐機制。
今年1月26日,2015年全國衛生計生系統紀檢監察工作會議在京召開。國家衛生計生委黨組書記、主任李斌強調,衛生計生系統要按照依法治國、從嚴治黨的要求,懲治腐敗、健全制度、深化改革、加強教育,努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
“一要保持高壓態勢,形成‘不敢腐’的強大震懾。二是完善體制機制,扎緊‘不能腐’的制度籠子。三是加強紀律建設,營造‘不想腐’的氛圍。”李斌強調。
更早些時候,去年10月15日,國家衛生計生委官網發表了《把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釘”到實處——國家衛生計生委黨組成員分別聽取分管司局和單位落實主體責任情況匯報》的文章,文章強調:要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嚴肅查處違紀違法行為,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
此前的9月24日至25日,2014年各省區市衛生計生委紀檢組長座談會在福州召開。中央紀委駐衛計委紀檢組組長李熙在會上強調,要加強與執紀執法機關的協調配合,既要嚴肅查辦發生在機關和直屬單位領導干部中的貪污賄賂、買官賣官、徇私枉法、腐化墮落、失職瀆職案件,也要嚴肅查辦醫藥購銷、醫療服務和計生工作中損害群眾利益的行風案件。
醫療補償機制與采購監管仍需“筑底織網”
專家指出,醫療系統腐敗行為主要集中在醫藥購銷領域的商業賄賂、藥品和醫藥設備采購中的回扣問題,以及醫院項目建設中的腐敗,諸如基建項目腐敗、信息化系統項目腐敗。
據新華社報道,在2012年曝光的深圳醫療系統腐敗系列案中,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的案件,均涉及醫院管理人員在醫療設備、耗材和藥品采購中收受供應商賄賂的犯罪事實,而這三點也成為多位醫療精英“落馬”的腐敗重災區。
深圳市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委員會相關負責人認為,之所以多位醫院高管精英涉嫌商業賄賂,暴露出對醫療系統反腐工作重視不夠、執行不力的問題,有些醫院抓行風、黨風廉政建設流于形式,加上現行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器械的定價、招標采購等存在制度缺陷,形成了行業潛規則。
“迫切需要完善醫療器械定價、采購制度和標準,加大監管力度。”中國醫藥協會副秘書長莊一強說,醫療設備的采購要形成社會中介機構、供應商、新聞媒體、社會公眾為補充的監督體系,避免通過設定特定技術參數,有傾向性地進行招標。
專家表示,醫療衛生系統對重點崗位和關鍵環節的廉政風險防控制度建設流于形式,權力運行缺乏監督制約,應加大現行“以醫補藥”機制調整,加大醫院、醫務人員勞動價值所占比例,同時多管齊下完善醫療采購的監控制度。
衛計委通報八起違紀違法典型
●遼寧省沈陽醫學院奉天醫院原院長馮虹收受賄賂、侵吞公款案件。馮虹在擔任醫院院長兼黨委副書記期間,在醫藥產品采購、基建工程、人員招錄、人事調整中,多次收受賄賂,共計人民幣1886.8826萬元。馮虹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沒收財產人民幣500萬元。
●貴州省六盤水市第三人民醫院原院長呂武收受賄賂案件。呂武在先后擔任六盤水市人民醫院副院長、市醫療集團副院長、市傳染病醫院院長、市精神病醫院院長和市第三人民醫院院長期間,多次收受賄賂共計人民幣12.7萬元。呂武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沒收財產人民幣3萬元。
●四川省攀枝花煤業(集團)公司總醫院原院長吳成毅收受賄賂案件。吳成毅在擔任醫院院長期間,多次收受供應商賄賂共計人民幣125萬元;多次收受禮金共計人民幣39.3萬元;多次違規領取醫院醫療津貼和考核獎共計人民幣22.71萬元。吳成毅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六個月,沒收財產人民幣20萬元。
●北京市昌平區婦幼保健院外科原主任張愛民行賄、受賄案件。張愛民在擔任醫院外科主任期間,為幫助醫藥銷售代表將其藥品賣入醫院,請托醫院采購辦主任(已判刑)幫忙辦理,并給予其人民幣2萬元。另外他還多次收受藥品供應商給予的賄賂共計人民幣24萬元。張愛民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三個月。
●海南省中醫院醫學工程部原副主任馮建明收受賄賂案件。馮建明在先后擔任醫院設備科副科長、醫學工程部副主任期間,收受醫療器械企業和醫療設備供應商賄賂共計人民幣87.5萬元。馮建明受到開除公職處分;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重慶市巴南區第二人民醫院神經內科原名譽主任梁永富收受賄賂案件。梁永富在先后擔任醫院神經內科主任、內一科主任、神經內科名譽主任期間,多次收受藥品供應商賄賂共計人民幣107.1萬元。梁永富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
●云南省昆明市兒童醫院檢驗科兼中心實驗室原主任溫柏平收受賄賂案件。溫柏平在擔任醫院檢驗科兼中心實驗室主任期間,收受檢驗設備耗材供應商賄賂共計人民幣4萬元。溫柏平受到開除公職處分;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青海省交通醫院骨科原主任林偉收受醫療器械回扣案件。林偉在主持醫院骨科全面工作和擔任骨科主任期間,多次收受供應商回扣共計人民幣239.7877萬元。所收回扣由林偉與骨科其他五名醫生(均已判刑)私分,其中林偉分得168.905萬元。林偉受到開除公職處分;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據國家衛計委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