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著浪漫的《結婚進行曲》,新娘新郎盛裝步上紅地毯,在莊嚴的國徽下承諾一生一世相守,頒證人員將大紅的結婚證遞到新人手中……這樣的結婚頒證場景不久有望出現在江蘇的婚姻登記處。江蘇省民政廳為改變“輕登記、重婚宴”的現狀,計劃從今年起推出“婚禮式頒證”,將通常被“忽略”的頒證儀式隆重化,并鼓勵新人預約登記、盛裝領證。
與鋪張浪費的婚宴相比,“婚禮式頒證”“低碳”多了。據介紹,江蘇此次設想的“婚禮式頒證”將設立面積約150平方米的獨立頒證大廳,大廳中央鋪設紅地毯,頒證臺下也將為觀禮的親友準備座椅。整個過程由頒證員免費擔當婚慶主持,可邀請20多人組成的“親友團”現場見證和祝福。
可是這一新舉措能被大眾認同,從而替代傳統婚禮嗎?民政部門如此舉措,是否有越俎代庖之嫌?
正方婚禮觀念的革命
“輕登記,重婚宴”已經成為當前社會一種主流的婚戀觀,很多人甚至覺得登記領證并不算結婚,只有擺酒宴客才算結婚。這樣的認識實在有些本末倒置,道理很簡單,只有經過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領取了結婚證,他們的夫妻關系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才預示著夫妻雙方在享有法律規定權利的同時,也必須承擔法定的義務。
由此可見,婚姻登記才是婚姻關系的實質,而無論多么隆重的婚宴,都只是婚姻的一種外在形式。民政部門計劃推出的“婚禮式頒證”,主要目的正是為了糾正公眾對婚姻登記與婚宴的一種錯位認識,也借此增強新人在婚姻關系上的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
“婚禮式頒證”的現實意義還不僅僅只有這些。隨著婚禮花費越來越高,現在的婚宴正成為越來越多年輕人一項沉重的經濟負擔。如果能夠把“婚禮式頒證”變成“頒證式婚禮”,省掉擺酒宴客、迎親送親這些環節,既無損新人婚姻的質量,也極大減輕了新人和父母的經濟負擔。
“頒證式婚禮”惠及到的還不僅僅是婚姻雙方當事人,也讓男女雙方的親朋好友、同學同事等等社會關系得到了解放。現在早就有人把婚禮請柬比喻成“紅色炸彈”,數額不菲的“禮金”早已讓人不堪重負。如果新人以“頒證式婚禮”代替傳統的婚禮,豈不是自己省心,別人也省心?結婚以后發發喜糖,照樣可以起到廣而告知的作用。
所以說,以“頒證式婚禮”代替傳統婚禮,完全可以稱之為國人婚禮觀念上的一次革命,利人利己。現在所需要做的,一是公眾轉變舊有婚戀觀念,樹立婚禮新思維,新風尚;二是需要民政部門做好“頒證式婚禮”宣傳和引導工作的同時,也完善各項細節性工作,盡量把“頒證式婚禮”做得更加人性化、更容易被公眾所接受。苑廣闊
引導婚戀新風是政府分內事
都說結婚是人生大事,但現在這個“大”常常不是體現在新人對婚姻神圣性的認知上,而體現在婚禮的隆重和熱鬧上。加上一些人的攀比和虛榮心作祟,婚禮的鋪張和奢侈之風于是愈刮愈盛,婚禮的浪漫和隆重也漸漸成了金錢堆砌的產物,而并非是新人感情的自然流露和婚姻意義的體現。這導致的結果就是,我們花在婚姻登記上的時間越來越少,花在婚禮上的開銷越來越大,離婚率卻越來越高。誠然,離婚率的走高,有社會價值觀多元化和強調張揚個性的潮流使然,但婚姻登記和婚禮本身,未能起到足夠的震撼心靈的作用,也是個不容小視的因素。
當整個社會流行的結婚儀式氣息,不再是神圣且莊重,而變成了炫耀和奢華,倡導健康的社會婚戀風氣,引領婚姻儀式回歸其本來意義,就成了民政部門應該承擔的職責。從這個意義上說,“婚禮式頒證”縱使有再多現實困難,其背后反映出的政府部門對自身職責的承擔,還有希望引領社會新風氣的善意,也是值得我們珍視的。
要知道,不良社會風氣的蔓延,雖然更多屬于道德范疇,政府部門不適宜用行政手段予以干涉,但在倡導健康社會風氣方面,政府部門又并非不能作為,并且這本來就該是政府部門分內事。行政手段不適宜直接干涉公民道德領域的行為和私事,卻可以在行使管理事務時,通過提供一些服務,或者從改變自身的某些行為入手,給新觀念、新風氣的建立,做出表率作用,或者向公眾傳遞一些信息。如果坐視諸如婚禮奢靡和攀比之風的蔓延,卻沒有任何作為,那其實更是相關部門的失職。郭欽
反方 浪漫是私人權利
免費為新人辦婚禮,是個善意的政策。尤其在婚禮奢華攀比之風越來越勝、婚禮腐敗愈演愈烈的情況下,這當然值得公眾進行期盼。然而,婚禮畢竟屬于民俗與私事,公權力過多地干預民俗與私事,很可能是一種玩不起的浪漫。
首要的問題是經費來源的問題。現代政治的概念之中,從來都沒有“免費的午餐”。所謂“在現場免費為新人舉辦一場神圣、浪漫的婚禮儀式”,在根源上講,仍然是在花公共財政,就應該經過人大部門審議,僅在民政部門內部征求意見,于程序而言,很不合理。
婚禮的地點與時間,也非常令人頭疼。良辰吉日,結婚者往往扎堆嚴重。單單領證這一項程序,民政部門全體出動都可能忙不完,現在還要為新人辦婚禮,各地民政局,有那么多人手嗎?即便有那么多工作人員幫著新人辦婚禮,地點選在哪?面積有多大?能擺多少桌宴席?婚禮浪漫到什么程度?如果婚禮不能滿足新人與家人的客觀需要,問題該如何解決?這些都是問題。如果民政部門一刀切,也難保官辦婚禮之后再有私辦婚禮。
最根本的問題是,權力本就不該與浪漫搭邊。權力是為保障權利的基本實現而服務的,公權力在最大程度上保證效率、公平以及成本節約,是最基本的服務原則。一旦權力干預民俗與私生活過度,權利就會受到擠壓;擠壓的同時,還往往賺取納稅人的血汗錢。還原新人們浪漫的權利,讓年輕的人該旅游旅游,該蜜月蜜月,該宴請宴請,這是一個基本的原則。因為,年輕人浪漫的權利,任何人都傷不起。王傳濤
登記的歸登記 婚宴的歸婚宴
結婚登記與舉辦婚宴本就是兩種不同的“結婚形式”:一種是法律層面的,一種是民俗方面的。雖說前者是必不可少的法定程序,后者不是硬性要求,但兩者沒有太大的可比性。退一步說,即便“輕登記、重婚宴”是種普遍的社會現象,也只能各說各事,不能相提并論,對民政部門而言,只要做好登記服務工作就行。
如果一味盯著“輕登記、重婚宴”現象不放,還想把登記搞得像婚宴那樣隆重,一方面沒這個必要,一方面還有“越俎代庖”嫌疑,更令人揪心的是,一旦付諸實踐,很可能成為“標準化”要求,無疑將增加婚姻登記機關負擔,比方說,人多的時候,尤其是特殊日子排隊登記,時間夠不夠,要是因此耽誤新人,也就難免會影響行政效率,高成本付出后收效不明顯,多尷尬。還有就是,一對新人登記,雙方父母甚至關系親密的親朋好友都可能隨同,本就需要不小的開支,對于農村人來說,路遠開支越大,想當然開支越少越好,就算“婚禮式頒證”全程免費,很可能不希望如此。萬一做不到全程免費,加重新人經濟負擔,無異于“好心辦了壞事”。
值得警惕的是,此前有關婚姻登記服務中心“變相宰客”、“誘導消費”等與喜慶氣氛、自愿選擇消費原則背道而馳的消息不時見諸報道,還沒有規范和管理得好,又想“擴大業務”,并不合適。
一言以蔽之,“婚禮式頒證”很可能會陷入結婚登記“平添騷事”泥潭,難受歡迎,還可能成為結婚登記不能承受之重,必須從“登記的歸登記,婚宴的歸婚宴”這種互不攀比的高度出發做事,確切地說,應該是回歸登記本位比什么都重要。總而言之,就是不要搞得太復雜、太累人。畢竟,“中國式結婚”越來越奢華,早就讓人不能承受之貴,“婚禮式頒證”再折騰一番的話,顯然是雪上加霜,無疑就三個字:“不可取”。張亞芝
建議 不可“強制包辦”
如果新人愿意接受民政部門免費送上的浪漫頒證儀式,那么對于民政部門和新人而言是“雙喜臨門”,一方面,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工作實現了創新突破,服務更具人性化,另一方面,新人的結婚登記更隆重,更有紀念意義。
但是浪漫和現實之間是有距離的,浪漫也不是普適的絕對理由,即便是免費送上門的浪漫也不一定符合一些新人的口味,民政部門不能幻想過頭,不要武斷地“自作多情”。此外,盡管民政部門的初衷是推行免費的“婚禮式頒證”,但是這個儀式能不能做到真正的免費呢?筆者以為很難做到。所以,婚禮式頒證不是強制政策才是上策。
來源:北京晨報 編輯: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