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之論】
@13維空間:打工的、外聘的哪有這些個假,連上班都是十幾個小時,還沒幾個錢!
@漫游世界:利用探親假或其它法定休假回家探望直系親屬的,國家或單位可以給予相應的差旅補助予以支持或鼓勵那些“常回家看看”的人,這可以進一步促進社會主義大家庭的和諧與文明。
@雪域之舟:現在好多企事業單位對探親假都不怎么重視,像我們單位好多年前就對這個假進行了“規范”,離工作單位1000公里以內的就沒有所謂的探親假了。其實對在外地工作的人來說探親假是很重要的,不應該取消!
@shame-2:應該取消。現在,就業自由,選擇兩地是自己的選擇,不應讓社會負擔其結果,應自己負擔才公平。
@80猴票:不論是在政府機關、事業單位,還是民營企業都必須要有探親假。但民營企業很難做到,員工可以與公司就具體的放假時間進行協調。
來源:人民日報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