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鎮化是貪大求快的克星]
[“廈門市城鄉規劃條例”今起實施 強調特色風貌保護]" />
對此,上述人士指出,此次城市規模劃定標準與之前不同的是,不僅增加對特大城市認定,而且對城市規模認定過程中不再拘泥于城市等級限制,真正依靠市場配置,根據城市所具備的承載力,人口集聚能力等方面進行認定。
“標準改變后,我國城市數量會大幅提升。”上述人士表示,我國只有658個建成市,而日本雖然占地面積、人口與我國相比相差甚遠,卻有2000余建成市。因此,在認定標準改變后,我國1.9萬多個小城鎮中有很大一部分有望改變成“市”。
《規劃》也指出,我國應調整完善整縣改市,切塊設市等模式,并探索小縣合并,聯合設市等多元化設市模式,適度增加中小城市數量。并完善市轄區設置標準,因地制宜推進縣(市)改區,在城市群地區適當增設重要城市市轄區,適度設置其他中心城市市轄區。
鎮與城雖只是一字之差,但其中蘊含的利益卻相差很大。在三甲醫院建設、警力配置等公共服務方面,鎮都有限制。例如中山市小欖鎮,2011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時其常住人口31.56萬人,如果按照此次劃分標準,小欖鎮屬于中等城市規模,但是在此之前其只是鎮配置。“由于是鎮配置,公安、派出所只能按照鎮配編,小欖鎮政府不得不聘請多位協管員。”
此外,減鎮放權我國也早有先例,2009年,紹興市試點擴權強鎮,“城鎮化的快速推進,經濟社會的發 展 , 客 觀 上 要 求賦 予 一 些 鄉 鎮 更 大 的 發 展 自 主權,”紹興市常務副市長陳長興說。
基于此,紹興將原屬縣級的部分行政審批權、決策權、人事權授予中心鎮,編制了放權指導目錄,涉及15個方面、72項事權,至此中心鎮具有了部分縣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
放權4年以來,紹興市28個中心鎮的地區生產總值、財政總收入、農民人均純收入分別增長了66%、85%、47%,經濟總量占全市的35%。中心鎮的布局規劃更趨合理、環境得以改善、醫療教育等公共服務和城市基本實現了均等化。
但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人士指出,城鎮規模變化不僅僅是數字變動,而是重在改革。但現階段《規劃》中所涉及的仍只是初步劃分改變。“因此,小城鎮改為市后是否完全擁有與城市規模相匹配的管理權限,具體下放哪些,怎么改還沒有具體定論。”(梁倩 王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