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松香拔毛后用河水沖洗
公安機關在偵查中發現,盧進夫婦經營的豬頭加工廠沒有食品安全規章制度,也沒有產品檢驗和原材料登記,更沒有食品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只是簡單地從外面購進豬頭,給豬頭拔毛后將豬頭分割成豬耳朵、豬口條、豬腦、豬頭肉,經初步加工成半成品后出售。
據盧進夫婦交代,在拔毛時,他們先用刀把豬頭肉、豬舌頭、豬耳朵分割開來,把工業松香放在鐵鍋里面加熱融化,用鐵鉤鉤起豬頭放在工業松香里面浸一下,然后把沾滿工業松香的豬頭放在地上,用自來水或從附近河里抽上來的水澆在豬頭上面使工業松香冷卻凝固,再用鐵鏟子把豬頭上面的工業松香和毛一起鏟下來。
“有時鏟子鏟不干凈,有很多黑色的工業松香粘在豬頭上面,工人還要用鋼絲球刷。刷干凈簡單的清洗后,工人取出豬腦,把豬頭放在鐵鍋里面用水煮半個小時剔去骨頭。”盧進交代說,分割下來的豬耳朵和豬頭一樣,工人用火鉗把豬耳朵夾住放在工業松香鍋里面浸一下,再拿出來把豬耳上面的毛去掉。
“黑作坊”老板對毒豬頭避而遠之
據盧進、徐春霞交代,拔毛使用的工業松香并不是用一次就扔掉,使用中用漏網把加熱融化的松香里面的豬毛濾出來,然后再使用,一般可以這樣去三四次毛。由于松香加熱融化會變成黑色,不能再使用的松香就直接被扔到鍋爐里面燒掉。
“加工時放豬頭的地面沒有經過專門處理,沒有消毒、更衣設備,工人沒有工作服,都是穿自己平常的衣服,沒有健康證。據工人交代,槽頭肉就常放在大門門口的地上。”負責本案審查起訴的檢察官秦彪介紹說。
據徐春霞交代,天冷時貨源充足就先加工好冷藏到夏天再出售。“加工好的豬頭大部分通過鎮江冷凍批發市場的攤位批發出去,剩下的一小部分根據客戶的需要用面包車把豬頭送到各個做熟菜和做小吃的店里面”。
經偵查查明,2012年7月至2013年2月,盧進、徐春霞已銷售“毒豬頭”50余噸、違法所得29萬余元。此外,公安機關還查獲、封存了尚未銷售的劣質豬頭約25噸,經鑒定價值13萬余元。
據悉,工業松香含有鉛等有毒物資,對皮膚具有刺激性,可引起皮膚血疹及皰疹等癥狀,在加工豬頭時通過膨脹的豬毛孔深入豬肉內,人食用后會導致鉛中毒,不僅損害肝腎,甚至會致癌。據盧進夫婦交代,由于常年接觸工業松香,對其危害有大致了解,所以,他們對市面上和自己加工的豬頭肉都避而遠之。(記者 馬超 通訊員 雷文輝)
實習編輯:段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