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練稱規定籠統扣分苛刻
對于《辦法》中的這些扣分規定,昨天多名受訪的教練員表示,《辦法》對違規行為的情形規定太籠統,甚至有點苛刻。
程通駕校劉教練稱,“違規行為的情形規定要有規范性,因為有些時候沒辦法確定哪種行為就是違規,比如說辱罵學員,怎么樣的語言屬于辱罵?”
劉教練對于“實施駕駛操作培訓時未隨車指導的記6分”這一條也有看法,“每個教練的教學方式不一樣,有時我就想讓學員獨自在車上練習,這樣他們學得會快一些。”他認為,培訓中教練時時刻隨車指導實在沒必要,只要能保證學員的安全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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